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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医神药,看还是看疗效?

济南日报 2012-05-04 14:40 大字

点击查看原图■本报记者

5月2日,本报A8版独家报道了汶上县翟先生因轻信电视广告买来治哮喘的“圣丹定喘”,不料服用了一个多月后,病情恶化险些致命的遭遇。报道见报后,市民纷纷致电本报热线,表达对市场上假药品以及虚假广告的深恶痛绝。而记者也在进一步调查中发现,其实不仅“圣丹定喘”一种药物,市面上不少药物都存在宣传手段违法、药效可疑、生产厂家道德缺失的严重问题。

350元的药物成本仅需20元

350元一副药,要想真正见效必须连服三副,即花费1050元。这样的价格,相信对于大部分市民来讲并不便宜。可这号称“祖传秘方、真材实料”的“圣丹”疗效到底如何?5月3日,记者带着“圣丹”的样本来到了济宁市中医院国医堂,请教了具有数十年临床治疗经验的中医专家、主任医师李教授。

在看过药品配方后,李教授立即告诉记者,“告诉老先生千万别吃这个药了,否则的话病情只会更加严重。”李教授说,该药品无论是从价格上还是从药效上说,都对消费者存有欺骗。构成“七味葡萄散”的白葡萄干、石膏、红花都是极其便宜的药物,构成“清肺十八味丸”的诸多成分除檀香、降香价格相对高一些外,人工牛黄、甘草价格也都不高。而药物中标榜的麝香更是根本不存在。因此,上面两盒药的总造价也就是二十几元,厂家的利润率几乎能达到20倍。

李教授说,虽然中药治疗疾病温和一些,但也必须在做完检查之后才能对症入药,切勿盲目地买药自己服用。就比如这款“清肺十八味丸”,药物全部都是热性的,对具有多年痉挛性慢性支气管炎的老人不适用。此外,“七味葡萄散”的功效主要是通气,与厂家宣称的清肺定喘相差甚远,有严重误导消费者的嫌疑。

厂家宣传手段涉嫌违法

除了过度夸张药品疗效、欺骗消费者外,5月3日的采访中,记者还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当把记者“圣丹定喘”放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库中检索时,会发现根本不存在这款药物。但对“清肺十八味丸”、“七味葡萄散”分别检索时又会发现药物被批准。那么,以两款国家批准的药物重新搭配形成一种“新药品”,并堂而皇之地推销给消费者,合法吗?

就此问题,记者咨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药处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把两种国家批准的药物重新搭配组合,形成“新药”的方式是绝对不允许的。如果厂家想推销新药品,必须向当地相关部门申报,获得批转后方可上市销售。此外,对于目前市面上销售的处方药,国家也明令禁止通过报纸、电视等传播方式向公众推介。

随后,记者又多次致电阜新蒙药有限责任公司,不料电话始终无人接听。与此同时,当记者检索阜新蒙药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资料时还意外发现,早在多年前,由阜新蒙药生产的升阳十一味丸、沉香十七味丸等多款药品便因“处方药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任意扩大产品适应症范围、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等因素被国家相关部门通报批评。

药品市场亟需多部门联合整顿

“一副药过后便不咳不喘呼吸好,两副药后活肺救心病除掉……”相信与此类似的药品广告在我们的生活中屡见不鲜。近日,记者在济南市部分药店进行暗访时还真发现了不少“神丹”、“神丹”一族的身影。

比如目前正在济南市部分药店火热销售的“XXX丹药偏瘫复原丸”在采访中就被消费者指出没有什么疗效。前期销售人员吹捧得如何好,可一旦服用完无效后,销售人员却概不负责。此外,当记者以消费者身份在市区多家药店尝试购买氨基酸保健品时发现,药店工作人员多向记者推荐至少三种品牌以上的保健品,且价格均不菲。当然,电视购物中涉及的药品就更是数不胜数了。“市民生了病,本身就很痛苦。这个时候黑心厂家又怎么忍心生产劣质药品欺骗消费者?药店又怎能为了多赚钱乱向消费者推荐药品?”采访中,不少市民都表达了类似看法。在此,记者希望今后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多部门能够行动起来,对药品市场上存在的种种乱象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此外,各级部门也应加大对电视购物广告的审查力度,确保劣质药品和虚假药品广告销声匿迹,让市民在选择药品时能买的放心、吃得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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