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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公平正义运行在阳光下

济南日报 2017-04-06 15:17 大字
“十多年的欠款,检察官帮俺追回了。”一个案子,在济阳县村民周某心中树立起检察官“公信”的形象。

2004年,济阳县某村村民委员会向村民周某借款25000元,约定用期一年,月利率为2%。由于村委会未偿还借款及利息,2012年,周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村委会应当偿还周某钱款,但一直未能得到执行。

2015年,周某向济阳检察院申请执行监督。检察机关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后,周某终于拿到了迟到十余年的欠款。

近年来,济阳县人民检察院把基层检察院建设作为“固本”工程来抓,大力打造“公信型”检察院,让公平正义运行在阳光下。

杜绝“带病”案件进入审判环节

以公开促公正。近年来,济阳县检察院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的迫切需求,推行立体化检务公开,实行检察宣告制度,公开宣告34件;利用门户网站,对外公开程序性案件信息997条、各类法律文书150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6件;主动适应“微时代”新闻传播规律,发布微博微信504条,创作的农村法治微电影《秤》,在山东卫视《道德与法治》栏目播出,引起社会的关注,提升了该院司法形象;举行“检察开放日”活动,主动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加庭审观摩评议、检察官联系大项目和自侦案件回访等活动,将检察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以公开“倒逼”司法行为规范,干警规范意识进一步增强。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庭前预演”,坚决杜绝“带病”案件进入审判环节,所办案件无错侦、错捕、错诉,确保了案件质量。

为北部新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2017年,为了更好地为济阳县加快产城融合步伐、建设济南北部新城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济阳县检察院出台了《关于为加快建设济南北部新城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意见》全力为该县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环境,规定要加强对经济领域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分析,严肃查处在招商融资、用地等过程中发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强化对民商案件的诉讼监督,妥善处理各类投融资纠纷,依法支持合法的新型融资方式,保护民心工程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同等对待、保护、服务不同市场主体,为外来投资企业和投资者到该县投资营造公平竞争、统一有序共同发展的良好司法环境。

率先探索农村职务犯罪风险预警

济阳县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探索开展农村职务犯罪风险预警工作,在曲堤镇政府设立预警办公室,按照风险等级实行蓝、橙、红“三色”预警,村干部遵纪守法意识明显增强,有效减少了职务犯罪风险隐患。全市农村职务犯罪风险预警机制建设现场会在济阳召开,宣传推广该院的经验做法。

打造“公信型”检察机关,离不开一支风清气正的队伍。该院全面运行廉政风险防控系统,实现了对执法办案同步监督,保持了队伍的良好形象。该院连续4年被省检察院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无违法违纪、无责任事故”检察院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被市纪委表彰为“济南市廉政文化示范点”。

(本报记者 刘晓群 通讯员 张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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