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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装买手机,不足一月偷7部

齐鲁晚报 2016-09-20 00:00 大字

本报9月19日讯(记者杜洪雷)一年轻男子以购买手机为名,其间以反复试用手机作掩护,趁店主放松警惕后将手机顺走,以此为手段短短一个月内连续作案4起,盗窃手机7部,涉案价值高达18000余元。近日,济南市天桥警方经缜密侦查,顺线追击,迅速抓获犯罪嫌疑人,成功破获系列盗窃手机案。

18岁的刘某虎老家在济阳,曾经在山东通讯城帮别人卖手机,后来自己做生意亏本,欠别人一些钱。为了能够还债,刘某虎竟然想到一些手机销售员比较马虎,对于购买手机的顾客防范心理较差,便开始筹划一条快速赚钱的路子。

7月20日上午,刘某虎来到工人新村南村一个手机销售店内,热情地和店员交流起来,告知希望买一部手机,并拿出一张银行卡放在柜台上,摆出一副刷卡的样子。刘某虎拿着两部手机在门口拍了几张照片,又返回店内。随后,他又以同样的理由拿了两部手机到店外拍照。可这次他再也没回来,随后,店员向辖区的工人新村南村派出所报警。

接到报警之后,民警赶到手机店向店员询问情况,并调取了相关监控。孰料,7月23日,辖区再次发生一起手机盗窃案件,手法与20日的案件一样。

天桥公安分局对此高度重视,立即抽调刑警大队二中队会同工人新村南村派出所成立专案组。通过调取被盗手机专卖店内及周边监控录像,专案组民警很快掌握了犯罪嫌疑人体貌特征。走访中,专案组民警了解到:7月13日,位于天桥区工人新村北村的一家手机卖场内也发生过一起类似盗窃案件。

8月4日,位于天桥区小清河北路的一家移动营业厅内的两部手机被盗。专案组民警调取移动营业厅内监控,发现犯罪嫌疑人体貌特征与民警正在寻找的系列盗窃手机案犯罪嫌疑人极为相似,专案组民警随即对接连发生的手机盗窃案进行了并案侦查。8月5日,专案组民警赶赴济阳县某宾馆内,将刘某虎抓获归案。

经核实,刘某虎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共实施盗窃4起,偷得OPPO手机四部、VIVO手机三部,涉案总价值达18000余元。通过销赃,刘某海赚取了10000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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