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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阳法院多举措集中执行土地非诉案件复杂非诉案件依法进行听证

济南时报 2012-11-15 13:46 大字

作者:杨敏

时报11月14日讯 (记者杨敏 通讯员张海霞)记者从济阳县法院获悉,为严厉打击非法占地行为,遏止非法占地势头的蔓延,依法保护土地资源,保证国家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贯彻实施,根据县国土资源局的申请,济阳法院自10月22日起,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土地类非诉行政案件进行审查、立案、强制执行。

为做好此次专项执行活动,该院成立了专门工作小组,由院长亲自担任组长,分管院长任副组长,行政庭有关人员为成员,统筹安排、有序调度,并制定相关措施,确保专项执行活动顺利、有效。

及时立案、快速审查。对申请的案件,只要材料齐全、符合立案条件,当日予以立案,并快速进行书面审查,及时做出执行裁定。对比较复杂的案件或可能损害被执行人权益的案件则依法进行听证,确保作出公正、合法的裁定。

加大执行力度,适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为促使本次专项活动顺利进行,该院将加大执行力度,对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的,依法进行查封、扣押财产,冻结、扣划存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对具备拆除条件的违法建筑,坚决予以拆除,力争及时执结案件。

将说服教育贯穿于整个执行,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在采取强制措施的同时,在执行方法上多下工夫,并始终将人性化执行贯穿于专项活动中。利用一切可以宣传的机会,宣传到位,努力提高被执行人及周边群众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的法律意识,营造有利于执行工作的社会氛围,达到执行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最大限度地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

建立非诉执行联动机制,充分发挥非诉执行职能作用。土地非诉执行内容涉及罚款、没收和拆除,情况多样、复杂,稍有不慎,可能会引起执行人极大的抵触情绪,甚至会采取过激手段,仅靠法院的力量很难起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因此,在专项执行过程中,要最大限度地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和国土部门的配合,利用一切可利用的力量解决土地违法案件的执行,充分发挥非诉行政执行的职能作用,协调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增强人民群众和政府之间的相互信任,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依法支持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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