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风暴”春季统一行动 执行拘留1人
3月21日清晨,按照“江淮风暴”春季统一行动部署,黟县法院执行干警来到辖区宏村镇际村村,将还在睡梦中的被执行人吴某某强制拘传至法院。
被执行人吴某某与本案申请执行人余某因房屋买卖纠纷,经法院依法裁判吴某某赔偿余某经济损失8万元。进入执行阶段后,吴某某以各种理由推诿耍赖,在与执行法官玩“躲猫猫”的同时,还将其名下汽车转移给他人,妄图规避执行。吴某某被带至法院后,依旧我行我素抗拒执行,鉴于其能力履行及转移财产恶意规避执行的行为,该院依法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天。
今年以来,黟县法院着力加强执行长效工作机制建设,强力推进联合信用惩戒,用足用好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巩固扩大“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成果,促进辖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继续向“执行难”进军。
·杨孝伟苏寅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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