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农药一男子被处罚没款5008元

黄山晨刊 2018-10-30 05:48 大字

□ 记者 姚大盛

晨刊讯 对于农药产品来说,包装和标签是农药经营者和使用者识别、鉴定假冒伪劣农药的重要依据。如果农药标签不规范,或者农药成分与农药标签中不符,就有可能导致作物减产甚至遭遇更大损失。10月29日,记者从黟县农委获悉,因经营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黟县一男子被处罚没款5008元。

据黟县农委一名江姓部门负责人介绍,今年7月24日,黄山市农药市场在各区县间实施互查时,执法人员在黟县一家农资门市部发现,男子叶某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随后,经黟县农业部门批准,执法人员对该案立案查处。

经查,7月12日,当事人叶某从休宁县一家农资经营部购买了农药登记证号标注为PD20110785,商标为草定乾坤的95%草甘膦100包销售,已销售4包,获得违法所得8元。据此,黟县农业部门认为,当事人违反了《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系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应予处罚。

此后,黟县农业执法部门按照执法程序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在收到告知书之日的三日内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间放弃了听证等权利,表示接受处罚。

据此,黟县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叶某停止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8元;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合计罚没人民币5008元。目前,该项处罚决定已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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