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黄山市第四批(28件)信访交办件全部办结
一、市直
1.受理编号75号办理情况。关于投诉人反映“经开区幸福里小区2栋203室住户反映202室住户将自家空调外机摆放在203室住户的空调外机摆放位置,空调外机的噪声干扰203室住户正常生活”问题,办结情况如下:
开发区管委会联合项目业主、物业公司到现场查看,确定了整改方案,由业主单位黄山盛世嘉源置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空调室外主机统一移位工作6月10日前完成。同时,开发区相关职能部门向投诉人告知其整改方案及时限,得到了投诉人的认可。目前,业主单位已订购了空调架,到货后即开始安装。开发区管委会将及时跟进,督促整改到位。
2.受理编号99号办理情况。关于投诉人反映“幸福里小区2#202业主私自改建房屋构造,加装空调,并将空调外机安放在隶属于203住户的机位上,空调运行产生噪声及热能对203住户生活带来影响。同时,小区2幢、3幢楼道路未硬化”问题,办结情况如下:
开发区管委会联合项目业主、物业公司到现场查看,确定了整改方案,由业主单位黄山盛世嘉源置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并承诺在2017年6月30日前整改完毕,其中,空调室外主机统一移位工作6月10日前完成。同时,开发区相关职能部门向投诉人告知其整改方案及时限,得到了投诉人的认可。目前,业主单位已订购了空调架,到货后即开始安装。开发区管委会将及时跟进,督促整改到位。
二、屯溪区
1.受理编号74号办理情况。关于投诉人反映“屯溪区阜上社区台台香永和豆浆及附近一家烧烤店,油烟直接排放,且晚上噪声很大,影响附近住户正常生活”问题,办结情况如下:
反映的是台台香永和快餐店和烧烤吧。造成噪声扰民的主要原因是该快餐店油烟净化及通风设备运行所致。另据该快餐店业主介绍,拟于2017年7月底搬走。根据调查情况,现场要求其对油烟净化及通风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采取有效隔音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5月22日至5月23日,昱东街道市容队到新建路烧烤吧查看,该店白天晚上均未开门营业,不存在油烟污染问题。
2.受理编号78号办理情况。关于投诉人反映“屯溪区新安桥下惠中花园小区居民,反映其门口一家名为‘南昌煨汤店\’的餐饮店,油烟直接排放到小区内部”问题,办结情况如下:
5月20日下午,屯溪区住建委、屯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老街街道办事处会同市环境监察支队赴现场调查。经查,反映的是一绝南昌煨汤店。该店厨房油烟经集气罩集中收集从店后排入小区下水道,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造成油烟扰民的主要原因是该店排烟管道破损,油烟散排所致。
工作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主已于5月19日下午对破损的排烟管道进行修理。同时,现场检查时发现其厨房有一个换气扇,部分油烟散排对周边居民生活环境造成一定影响。根据调查情况,联合执法组现场要求该店立即拆除换气扇,限期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经集中收集处理后有序排放,杜绝散排。
3.受理编号80号办理情况。关于投诉人反映“屯溪区新安桥下惠中商城小区外,一家名为‘南昌煨汤馆\’的餐馆,长期排放油烟至小区内,影响小区居民生活”问题,办结情况如下:
5月20日下午,屯溪区住建委、屯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老街街道办事处会同市环境监察支队赴现场调查。经查,反映的是一绝南昌煨汤店。该店厨房油烟经集气罩集中收集从店后排入小区下水道,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造成油烟扰民的主要原因是该店排烟管道破损,油烟散排所致。
工作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主已于5月19日下午对破损的排烟管道进行修理。同时,现场检查时发现其厨房有一个换气扇,部分油烟散排对周边居民生活环境造成一定影响。根据调查情况,联合执法组现场要求该店立即拆除换气扇,限期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经集中收集处理后有序排放,杜绝散排。
4.受理编号83号办理情况。关于投诉人反映“黄龙大酒店至原花溪饭店段有一项清淤工程。目前,工程只清理了两端河道,中间尚未施工河段,水质恶化,散发恶臭,影响附近居民”问题,办结情况如下:
3月底,黄山市水电勘测设计院完成了占川河清淤实施方案的设计编制,4月10日屯溪区发改委完成了立项批复,总投资23万元。设计清淤河道765米,其中人工清淤246米,机械清淤519米。屯溪区水利局组织人员于5月10日进场清淤,对黄龙大酒店、黎阳派出所小桥、栢景雅居桥及原花溪饭店段,共4段进行重点清淤,其余河段进行人工和机械清表。至5月19日已基本完成设计段765米的清淤任务。
5.受理编号85号办理情况。关于投诉人反映“屯溪区滨江路长干新村小区8幢一楼有户从事臭鳜鱼批发业务的商户,每天早上六点左右开始营业,用锤子砸冰冻物品,撕扯包装袋等噪音严重扰民”问题,办结情况如下:
5月20日,昱中街道柏树街社区联合街道市容中队针对该经营户噪音扰民问题立即上门进行制止及劝导,已下发书面整改通知书,责令当事人不得在群众休息时间内进行与经营有关的整理和操作,维护好小区周边环境。
6.受理编号88号办理情况。关于投诉人反映“秀水豪园小区门口存在多家餐馆油烟直排的现象,对小区内的居民生活造成影响”问题,办结情况如下:
5月16-17日,屯溪区住建委、屯溪区城管执法局、屯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昱西街道办事处会同市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经查,秀水豪园小区存在油烟污染的餐饮店共12户,造成油烟扰民的原因是:一是无专用油烟管道,12户餐饮店油烟均排向小区;二是3户餐饮店(来电烧烤、独一味烧烤、舒适小吃(苏氏小吃))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直排外环境。
5月20日下午屯溪区住建委、屯溪区城管执法局会同黄山市环保局对已发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的12户餐饮店进行跟踪督查,上述12户餐饮店正在整改落实。屯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5月20日晚上对8户餐饮店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对4户餐饮店发放《责令停业通知书》。
昱西街道办事处初步拟定2种整治方案,一是12户餐饮店铺设专用油烟管道,通过高空排放,费用由餐饮店业主个人承担;二是12户餐饮店铺设专用油烟管道,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费用由昱西街道办事处、房屋维修基金和餐饮店业主三方面承担。下步将上户征求意见。
7.受理编号89号办理情况。关于投诉人反映“屯溪区黎阳镇黎山苑老五知味馆存在油烟直排现象,对附近居民生活造成影响”问题,办结情况如下:
5月20日,屯溪区住建委、屯溪区执法局、屯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黎阳镇会同黄山市环保局相关人员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经查,投诉人反映基本属实。现场工作人员已责令店主对油烟直排问题立即整改。目前该店已停业,同时对厨房设施及排烟设备进行全面改造,待改造完成后,经相关部门审批具备营业资格后再恢复营业。
8.受理编号90号办理情况。关于投诉人反映“屯溪区西镇街西镇小区5幢楼下‘龙门烧烤店\’,油烟直接向小区内部排放,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问题,办结情况如下:
5月20日,昱西街道办事处就该店占道经营问题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当晚,占道烧烤炉具已移至室内。针对擅自开门通入小区问题,5月22日,昱西街道办事处会同屯溪区城管执法局、屯溪区住建委联合执法,对该经营户店外经营行为依法强制制止,并封闭该户擅自从店内厨房向西镇街小区内打通的大门。
9.受理编号91号办理情况。关于投诉人反映“屯溪区屯光镇云村口有一家大理石加工厂,大理石切割过程中产生噪声及灰尘影响周边居民生活”问题,办结情况如下:
屯光镇相关工作人员已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该企业已停产,屯光镇已告知企业业主月底前砌筑沉淀池,将生产废水收集沉淀后统一排放,同时做好扬尘及噪音防治。屯光镇将做好监管工作,督促企业按时完成整改。
10.受理编号93号办理情况。关于投诉人反映“屯溪区屯光镇云村口(桥洞旁)在一两个月前建设了一家大理石加工厂,产生噪声及灰尘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同时,该厂生产污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入附近田地”问题,办结情况如下:
屯光镇相关工作人员已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该企业已停产,屯光镇已告知企业业主月底前砌筑沉淀池,将生产废水收集沉淀后统一排放,同时做好扬尘及噪音防治。屯光镇将做好监管工作,督促企业按时完成整改。
11.受理编号95号办理情况。关于投诉人反映“屯溪区西镇街西镇小区,名为‘龙门烧烤\’的烧烤店,产生油烟直接排放到室外,同时,夜间营业噪声扰民”问题,办结情况如下:
5月20日,昱西街道办事处就该店占道经营问题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当晚,占道烧烤炉具已移至室内。针对擅自开门通入小区问题,5月22日,昱西街道办事处会同区城管执法局、区住建委联合执法,对该经营户店外经营行为依法强制制止,并封闭该户擅自从店内厨房向西镇街小区内打通的大门。
12.受理编号96号办理情况。关于投诉人反映“黄山市屯溪区秀水豪园小区永腾健身房长期在18:30-20:00之间,存在运营噪声扰民现象”问题,办结情况如下:
5月20日,昱西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处理。该场所负责人态度诚恳,当场承诺立即整改,将场所音乐音量调小至原先的一半。昱西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已进行跟踪督查,该场所已调小音量,并在工作场所内张贴调小音量告知书,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
13.受理编号98号办理情况。关于投诉人反映“屯溪区御泉湾小区一期10栋1单元卫生间的污水管道接入雨水管网中,2单元厨房的污水管道接入雨水管网中,造成雨水管道堵塞”问题,办结情况如下:
5月20日下午,阳湖镇工作人员立即赴现场调查处理。经查,御泉湾小区一期10幢1单元、2单元共3户,将污水管网接入雨水管道。阳湖镇已通知厦门厦皇物业公司对雨水管道进行清理,并责令上述3户业主对污水管进行整改,5月22日,已完成污水管铺设,完成整改。
14.受理编号100号办理情况。关于投诉人反映“银河湾二期悦园,业主阳台洗衣废水等通过雨水管道经小区雨水管网直接排入小区景观湖,导致湖水恶化,影响业主生活”问题,办结情况如下:
5月18日,该小区业主已投诉过同样问题,5月19、20日,黎阳镇人民政府相关工作人员会同银河湾小区开发商及物业管理公司赴现场调查处理。经查,该小区已实行雨污分流,污水接入市政管网,雨水接入景观湖补充景观用水。目前,黎阳镇物管站及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已开展上门宣传工作,发放告全体业主一封信,积极引导小区业主不在阳台安装洗衣设备,杜绝在阳台洗衣行为。同时在小区每个单元宣传栏内张贴倡议书。对已在阳台安装洗衣设备的业主,逐户上门沟通,并向业主发放《违规行为劝阻通知书》,督促住户将洗衣设备搬离阳台,将洗衣用水接入每户污水管道内;对正在装修的业主发放倡议书,要求不要在阳台上安装洗衣设备。对未入住的小区业主,在申请装修时签订承诺书,坚决杜绝阳台洗衣污水直接排入雨水管的行为发生。
15.受理编号101号办理情况。关于投诉人反映“屯溪区水心亭5幢301户业主反映,5幢101室住户违规占用公共用地搭建一处约6平方米的厨房,排放油烟影响其生活”问题,办结情况如下:
投诉人家住水心亭新村5幢(建委宿舍)301室,被投诉人家住水心亭新村5幢(建委宿舍)101室。101室住户1998年经市住建委同意后搭建一处约为6㎡简易结构的棚,作为厨房用途。被投诉人已于今年4月份将厨具移至房屋内,该棚厨具已清空,不作为厨房使用,无油烟污染问题。
三、 黄山区
1.受理编号79号办理情况。关于“黄山区谭家桥镇罗村下芳村村民,反映村中有家规模较大的养猪场,臭气熏天,污水直排到麻川河,同时,滋生大量蚊虫导致茶叶减产”问题,办结情况如下:
核实情况:5月20日,谭家桥镇人民政府会同区农委、环保局现场核查,经查,该4件信访件反映内容均为黄山区谭家桥镇长罗村圣发养殖专业合作社生猪养殖污染问题,黄山区进行并案办理。该养殖场名为黄山市黄山区圣发养殖专业合作社,现有存栏生猪872头(预出栏生猪370头、乳猪383头、能繁母猪119头),养殖场距下芳村最近住户直线距离约110米,距麻川河直线距离约160米。该养殖场存有干清粪清理不彻底、部分露天堆放,养殖废水通过场区明沟排入场区外氧化塘处理,后经明渠直排,养殖场养殖废气对周边住户产生影响等问题,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
整改情况:5月20日,由谭家桥镇牵头,会同区农委、区环保局会商制定整治方案。5月21日,对养猪场法人和生猪养殖业主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同时,根据《黄山区畜禽养殖禁止养殖区域划定方案》(黄政秘〔2016〕17号)要求,责令业主在2017年6月4日前完成清栏,废水、废渣规范化处置,并对造成的污染进行生态恢复。截至5月26日已出售生猪370头,尚存栏生猪502头(乳猪383头、能繁母猪119头)。下一步,将根据整治方案督促业主按期完成整改,并禁止在该区域进行畜禽养殖。
2.受理编号81号办理情况。关于“黄山区谭家桥镇罗村下芳村圣发养猪场污水直排到麻川河,影响河水水质及周边居民生活,同时,滋生蚊虫造成作物减产”问题,办结情况如下:
核实情况:5月20日,谭家桥镇人民政府会同区农委、环保局现场核查,经查,该4件信访件反映内容均为黄山区谭家桥镇长罗村圣发养殖专业合作社生猪养殖污染问题,黄山区进行并案办理。该养殖场名为黄山市黄山区圣发养殖专业合作社,现有存栏生猪872头(预出栏生猪370头、乳猪383头、能繁母猪119头),养殖场距下芳村最近住户直线距离约110米,距麻川河直线距离约160米。该养殖场存有干清粪清理不彻底、部分露天堆放,养殖废水通过场区明沟排入场区外氧化塘处理,后经明渠直排,养殖场养殖废气对周边住户产生影响等问题,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
整改情况:5月20日,由谭家桥镇牵头,会同区农委、区环保局会商制定整治方案。5月21日,对养猪场法人和生猪养殖业主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同时,根据《黄山区畜禽养殖禁止养殖区域划定方案》(黄政秘〔2016〕17号)要求,责令业主在2017年6月4日前完成清栏,废水、废渣规范化处置,并对造成的污染进行生态恢复。截至5月26日已出售生猪370头,尚存栏生猪502头(乳猪383头、能繁母猪119头)。下一步,将根据整治方案督促业主按期完成整改,并禁止在该区域进行畜禽养殖。
3.受理编号87号办理情况。关于“黄山区谭家桥镇长罗村下芳组,有家圣发养猪场(存栏约1000头),污染严重”问题,办结情况如下:
核实情况:5月20日,谭家桥镇人民政府会同区农委、环保局现场核查,经查,该4件信访件反映内容均为黄山区谭家桥镇长罗村圣发养殖专业合作社生猪养殖污染问题,黄山区进行并案办理。该养殖场名为黄山市黄山区圣发养殖专业合作社,现有存栏生猪872头(预出栏生猪370头、乳猪383头、能繁母猪119头),养殖场距下芳村最近住户直线距离约110米,距麻川河直线距离约160米。该养殖场存有干清粪清理不彻底、部分露天堆放,养殖废水通过场区明沟排入场区外氧化塘处理,后经明渠直排,养殖场养殖废气对周边住户产生影响等问题,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
整改情况:5月20日,由谭家桥镇牵头,会同区农委、区环保局会商制定整治方案。5月21日,对养猪场法人和生猪养殖业主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同时,根据《黄山区畜禽养殖禁止养殖区域划定方案》(黄政秘〔2016〕17号)要求,责令业主在2017年6月4日前完成清栏,废水、废渣规范化处置,并对造成的污染进行生态恢复。截至5月26日已出售生猪370头,尚存栏生猪502头(乳猪383头、能繁母猪119头)。下一步,将根据整治方案督促业主按期完成整改,并禁止在该区域进行畜禽养殖。
4.受理编号94号办理情况。关于“黄山区谭家桥镇长罗村下芳组,有家较大规模的养猪场(存栏约1000头),污水横流、气味熏天,对周围居民影响很大”问题,办结情况如下:
核实情况:5月20日,谭家桥镇人民政府会同区农委、环保局现场核查,经查,该4件信访件反映内容均为黄山区谭家桥镇长罗村圣发养殖专业合作社生猪养殖污染问题,黄山区进行并案办理。该养殖场名为黄山市黄山区圣发养殖专业合作社,现有存栏生猪872头(预出栏生猪370头、乳猪383头、能繁母猪119头),养殖场距下芳村最近住户直线距离约110米,距麻川河直线距离约160米。该养殖场存有干清粪清理不彻底、部分露天堆放,养殖废水通过场区明沟排入场区外氧化塘处理,后经明渠直排,养殖场养殖废气对周边住户产生影响等问题,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
整改情况:5月20日,由谭家桥镇牵头,会同区农委、区环保局会商制定整治方案。5月21日,对养猪场法人和生猪养殖业主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同时,根据《黄山区畜禽养殖禁止养殖区域划定方案》(黄政秘〔2016〕17号)要求,责令业主在2017年6月4日前完成清栏,废水、废渣规范化处置,并对造成的污染进行生态恢复。截至5月26日已出售生猪370头,尚存栏生猪502头(乳猪383头、能繁母猪119头)。下一步,将根据整治方案督促业主按期完成整改,并禁止在该区域进行畜禽养殖。
四、徽州区
1.受理编号84号办理情况。关于“徽州区西溪南镇竦塘村存在多家养猪场,污水直排至水塘,致使水体变臭,苍蝇蚊子多,影响所在地居民生活”问题,办结情况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竦塘村位于西溪南镇西部,全村1186户,总人口近4000人,该村村民的主要收入来自种养殖业和劳务输出,是一个有着多年养殖历史的养殖专业村。经现场调查,该村位于限养区,现有规模养殖户13户,共有生猪1226头。部分畜禽养殖户无养殖废弃物治理设施,废水排入外环境,一定程度上影响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反映情况属实。
(二)处理和整改情况
2017年,所在地西溪南镇政府根据《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徽州区划定畜禽养殖禁限养区的实施意见》(徽政〔2016〕18号)和《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徽州区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奖补标准的通知》(政办〔2016〕5号)文件精神,制定了《西溪南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分年度、分批次加以推进。做到关停一批、整治一批,确保2020年底前,限养区、可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比重达到100%,畜禽粪污基本得到资源化利用,实现畜禽养殖业适度、绿色、科学发展。
对在居民集中区、群众反映强烈的畜禽养殖场坚决予以关停。日前已对竦塘村竺川刘连进、范明霞养猪场实施了关停,母(公)猪207头,猪仔648头已全部自行处置完毕。养殖场栏舍、产床、定位栏等设施拆迁进入尾声。
针对竦塘村其他养殖场,按年度计划分批分类加以推进,切实做到养殖废弃物及时收集并经无害化处理后还林还田还地,做到畜禽养殖场无养殖废弃物外排。对限期未完成治理或治理未达标的畜禽养殖场将依法予以关停。2017年底前,规模养殖户全面完成粪便收集系统。目前,列入2017年污染治理计划的2个养殖户中,黄锦卫养殖场,落实了养殖污染治理措施。具体为:猪粪做到日产日清,新建了雨污分流设施,修建了约40立方米的猪粪堆放池,经发酵后还田还地,猪尿及养殖废水经管网排入两组沉淀池,发酵后无害化还林还田,通过生态种养、农林结合,养殖废弃物实现综合利用。骆国平养殖场将在2017年8月前完成整治。
针对其他散养养猪村民,我镇将加强宣传教育,科学指导,督促养殖户对养殖废弃物日产日清,做好无害化还田,减少对周边居民影响的同时,改善自身居住环境。
五、歙县
1.受理编号82号办理情况。关于“歙县岔口镇金前村存在建筑垃圾倾倒在马路与河道上的现场,目前,无人清理”问题,办结情况如下:
5月19日,接省第五环境保护督查组举报受理问题第四批82号转办单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由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联村干部和农业干部为组员的工作组入村实地开展调查核实。经查,投诉问题属实。当天,镇工作组立即组织乡村干部,动用机械对金前村倾倒在马路边与河道内的建筑垃圾进行全面彻底清理。同时摸排建筑垃圾倾倒的户主,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对周边群众进行了一次很好的宣传教育。为杜绝今后类似事件发生,镇政府建立一整套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保持整洁卫生习惯;二是在全镇沿河所有行政村设立“禁止倾倒建筑垃圾”警示标牌;三是沿河道各村规划设计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有序堆放,规范处置;四是通过明确环卫人员,志愿服务,党员活动等,经常性开展巡查和监督。
2.受理编号86号办理情况。关于“位于歙县紫霞小区的好再来餐馆排放油烟影响小区业主生活”问题,办结情况如下:
2017年2月20日,歙县环保局就群众投诉油烟扰民问题对好再来酸菜鱼庄提出四点整改意见:1.对厨房油烟收集管道检修。2.清理油烟净化器。3.对破损的高空排烟管道进行更换。4.清理雨水管道内的油污。3月1日经歙县环保局验收后同意恢复营业。5月19日,县环保局会同徽城镇和县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赴实地核实,检查时歙县好再来酸菜鱼庄正在营业,油烟净化设施正在运行,处理后经管道高空排放,现场没有明显油烟味。另查,该酒店房屋租期将于2017年7月31日到期,经营者吴海峰表示将于2017年6月底自行关停。
3.受理编号92号办理情况。关于“来电人反映歙县坑口乡瀹潭村有一处正在建设中的养殖场,该养殖场紧邻村内隶属于新安江支流的水系,请相关环保部门核实该养殖场是否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履行了环保审批手续”问题,办结情况如下:
经核查,该养殖户名叫张志芳,歙县坑口乡瀹潭村瀹岭坞5组村民,去年年底在瀹岭坞村口瀹源溪旁的山坳流转了共计0.5亩山地,并于今年2月20日开始自行平整土地建设养殖场,现已完成9米×32.3米钢构棚及内部隔间建设。5月22日坑口乡政府已向瀹岭坞自然村村口养殖场当事人张志芳户送达了停工通知书,责令停止建设。下一步要求坑口乡政府加强日常巡查监管,严控违规建设。
六、黟县
1.受理编号76号办理情况。关于“黟县自来水厂附近二三十米处有一小型养猪场,臭气熏天”问题,办结情况如下:
①核查情况:2017年5月20日上午黟县环保局核查人员对群众反映的小型养猪场进行现场核查,该养猪场位于黟县自来水厂西边(离消防队围墙目测20米处位置),养猪户姓名:胡炳香,男,67岁,家住碧阳镇柏山村桑联组。养猪场于2006年开始养殖,猪棚为简易的砖瓦结构,现存栏猪22头,以自产自销为主,养猪场没有动物防疫许可等相关证照,并且处于禁养区范围内。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②整改情况:5月20日上午黟县环保局核查人员现场核查后,立即将此信访件转办属地责任单位碧阳镇人民政府。碧阳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当天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与该养猪户进行沟通,宣传水源地保护、环保等相关政策,并积极帮助养猪户落实收购点,于当天18点前已将存栏猪全部转运售出,21点前养猪场周边环境已全部清理到位,做到了立行立改,即知即改。
2.受理编号77号办理情况。关于“反映黟县渔亭火车站附近原搬运站仓库,被人租做喷漆家具,操作过程中无任何防护措施,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问题,办结情况如下:
①核查情况:2017年5月20日下午,黟县环保局核查人员对被举报的家具厂进行现场核查,该家具厂位于黟县渔亭火车站附近原联运公司仓库内,负责人叫项慧球,男,38岁。家具厂于2016年10月份开工生产,主要业务是木制家具、板材家具组装打磨,家具油漆加工销售等。厂内加工车间有2间,其中1间为家具打磨车间,1间为喷漆房,内设一个粉尘沉淀池,废气通过排气扇外排。该家具厂未办理营业执照和环评审批手续。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②整改情况:5月20日下午黟县环保局核查人员现场核查后,当即要求该家具厂立即停止生产。5月23日黟县环保局对项慧球家具厂在家具加工制造喷漆环节中产生的废气污染物,造成外环境污染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五条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29号)第四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对家具厂的喷漆车间就地查封,现该家具厂已经停产。
七、 祁门
1.受理编号97号办理情况。关于“距离祁门县老法院约300米的加油站旁建有一家废品回收站,收购的废弃包装袋等物品长期露天堆放,在雨雪天气,导致雨水被污染,且被污染的水质直接排入附近田地”问题,办结情况如下:
5月20日,《关于转发安徽省第五环保督察组转办第四批信访投诉件的函》(环督黄信组〔2017〕4号)收悉,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委书记杨龙、县长汪国际对交办的信访件分别作出批示,立即安排分管商务和环保的副县长牵头督办,成立了由县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环保局、城管执法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治工作小组,全力推进整改落实。
(一)基本情况
距离祁门县老法院约300米的加油站旁建有一家废品回收站名称叫祁门县甲子岭废品回收站,位于祁门县西门口甲子岭加油站旁,主要经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者为胡召桂。
(二)督察整改情况
反映的情况属实。5月20日下午,朱洪平副县长带队,县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环保局、城管执法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赶赴现场,及时了解情况,与经营户进行沟通,责令其不再将废旧物资堆放在露天场所,要求5月22日前清运整改完毕。5月21日,朱洪平副县长召开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共同协作,及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5月22日上午,县商务局会同市场监管局,对祁门县甲子岭废品回收站负责人胡召桂进行约谈。目前,这一信访问题已经整改到位,该废品回收站露天堆放的废弃包装袋等物品全部清理完毕。
(三)下一步工作
县政府责成县商务局对全县废品回收站点进行梳理、全面排查,对于排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的,要求限期整改。
加强日常监管,杜绝再次发生废品回收站污染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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