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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服务解民忧——黟县农村综合改革系列报道之四

黄山日报 2015-12-11 08:53 大字

“今年种了近400亩,赶在新一轮雨水来临前全部收割完成、销售一空,挣了30万多元呢!”沐浴着初冬的暖阳,回想这一年来的收获,黟县柯村镇有春家庭农场负责人吕有春脸上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吕有春自去年开始尝试流转了几十亩土地进行生产经营,在埋头苦干的同时,心里不免战战兢兢,害怕一旦有闪失血本无归。今年初,黟县农委和镇党委政府了解到情况后,协助他流转了100多亩抛荒地,包括水利设施、排水等问题也给他一一落实解决,“说实话,技术服务、品种选择都不需要我操心,现在自己当老板比以前在外打工还要轻松得多!”吕有春高兴地说。

在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中,黟县农委切实履行相关工作职责,围绕促进农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目标,以土地流转、规模经营主体培育工作为抓手,相互融合发展,从政策支持、资金扶持、项目驱动、技术服务、市场营销、人才培养等方面有序促进,有效激发了农村各生产要素潜能,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

“推进过程中,我们首先要把政策讲明白,不缺位也不越位,一切都以自愿原则为先,鼓励发展但不放任发展,咱们农民亏不起!”县农委副主任朱华丽说。

近年来,黟县以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县建设为契机,围绕重点领域、重点主体、重点产业,突出规模化流转,出台《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意见》、《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实施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补助实施办法》等“一意见两办法”,以出租、转让、代耕、入股等多种方式创新推进土地流转,因地制宜抓产业扶持,鼓励支持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主体参与土地流转,引导家庭农场向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方向发展,引导社会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规模经营的现代种植、养殖业,向农业输入现代生产要素和经营模式。以家庭农场、合作社和龙头企业为主体,依托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培育引领发展的样板区。

由于政策的不断完善,政府加强对流转工作的管理和引导,农村土地流转行为进一步规范,特别是规模经营的土地流转合同较为规范,不仅有效地保护了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也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健康有序推进提供了保障。截至7月底,该县农村土地流转总面积已达5.37万亩,土地流转率为45.6%,各类流转主体约1060个。

在朱华丽心里始终有这样一本账,全县土地流转的全貌、每一个经营主体的详细情况、每个程序的环节操作,她都了然于心,无论在哪里她的心里总是牵挂着放不下,每到一处,她总是熟稔地询问近况并尽全力协助落实解决,而在黟县,像朱华丽这样心系土地、心系农民的干部还有很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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