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鼓励民资“领养”古建筑228个古村落列入“省保”,引导社会力量以投资、入股、租赁等方式参与保护
[摘要]228个古村落列入“省保”,引导社会力量以投资、入股、租赁等方式参与保护
记者近日从省住建厅获悉,安徽省228个古村落列入首批安徽省传统村落名录。为保护这些传统村落,安徽省探索建立传统建筑认领保护制度,引导社会力量通过捐资捐赠、投资、入股、租赁等方式参与保护。今后,喜欢古建筑的人或许可以“领养”一座古民居。
传统村落内建设迁移要报批
按照要求,首批省传统村落最迟须在明年8月底前完成档案建立和保护发展规划编制;规划区内新建、修缮和改造等建设活动,都要经乡镇政府初审后报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同意,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应征得文物行政部门的同意;严禁拆并传统村落,涉及文物保护单位区划内相关建设及文物迁移的,应依法履行报批手续。
建立古建筑认领保护制度
资金投入是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的重要保障。业内人士指出,仅靠政府花精力与资金去保护古村落,远远不够。“解决资金的问题,既需要政府引导,也需要社会力量加入。”省住建厅村镇规划与建设处负责人郭佑芹表示,一方面,各地要结合美好乡村建设、文物保护等工作,整合有关项目资金,加大传统村落保护投入;另一方面,调动和吸纳社会力量与资金参与到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发展中来。
“安徽省将探索建立古建筑认领保护制度,引导社会力量通过捐资捐赠、投资、入股、租赁等方式参与保护,力图探索出新的市场化机制。也就是说,未来如果有人感兴趣,或许可以去‘领养\’一幢古民居。 ”郭佑芹告诉记者,因为古民居保护工作还刚起步,具体方案还未出台,所以想具体了解如何认领、如何在参与保护的同时获得收益,还要再等一段时间。
社会介入方能长效
其实早在2007年,黟县在国内率先推出古民居认领保护活动,不过由于认领人只有荣誉的给予和义务的规定,没有实际利益的回报,结果反响平平,没有达到预期目的。
据了解,在黄山市,不少古祠堂、古建筑散落在乡野,很多不是文保单位,但又有一定价值,修复资金成了最大的难题。 2007年,黄山市出台《皖南古民居认领保护办法》,向海内外推介全新的古村落保护模式,推出一大批古村落,海内外人士可认领保护古村落或单幢古建,认领者将可获得古民居的居住使用权。
据悉,认领资金最低为1000元人民币 (视民居保护需要的情况不同,出资几十万元至上百万均可)。认领人承担了相应的保护义务后,可获得黄山市政府颁发的认保荣誉证书,成为保护对象所属乡村的荣誉村民。
然而,黄山市的这一文保 “新政”却在操作中遇冷。 “凡是打电话咨询的人,言必谈产权。有不少人错把认领当购买,把认领古民居当投资,等升值了再出手。 ”有古建筑保护专家认为,“纯粹的公益认领,实际上不可能筹到足够的保护资金。所有的保护办法里,公益筹资肯定是最慢的。 ”
2009年起,黄山市实施了“百村千幢”古民居保护工程,对全市101处古村落、1065处古建筑实施保护,先后投入各级财政资金、贷款及吸引社会资金近60亿元,使古建筑得到了有效保护。
经测算,政府每投入1元钱,至少能吸引10元的社会资金参与保护。 “政府主导、社会介入,肯定是长期的保护模式。 ”黄山市文化委总工程师胡荣孙说。
(本报记者 张倩)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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