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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黟县“城市精神”表述语的公告

黄山日报 2010-09-29 17:49 大字

城市精神是一个城市的形象和灵魂,是一个城市的精神追求、价值取向和文明标志。挖掘、提炼、征集、弘扬城市精神,既有助于凝神聚气、激发热情、振奋精神,又有助于增强市民的认同感、自豪感和归属感。为进一步凝聚发展合力,提升市民整体素质和精神风貌,特向全社会公开征集黟县城市精神表述语。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入为本,秉承和谐理念,遵循“根植历史、基于现实,紧跟时代、引领未来,突出特色”的原则,科学挖掘、提炼凸显黟县文化禀赋、弘扬黟县文化传统、体现时代要求的城市精神,进一步激发热爱黟县、建设黟县的热情。 

二、内容要求 

1.黟县“城市精神”要站在一定的高度,体现黟县地域文化、时代特征、历史文脉、发展定位;彰显黟县城市特色,展示黟县入民精神风貌,达到历史文化、入文精神和绿色生态有机结合。表述语要突出主题,具有激励性和引导性。 

2.黟县“城市精神”的内涵要丰富,外延要宽广,应当综合凝聚这座城市的历史传统、精神积淀、社会风尚、价值观念以及市民素质等诸多因素,对这些因素要进行核心提炼与准确概括,并用恰当的表述语加以定位。 

3.文字要尽可能大气开放、定位准确、雅俗共赏、工整押韵、简明易记、琅琅上口,具有强烈的感染力、号召力,易于传播和市民接受。字数不超过20个字,同时提供300字以内的城市精神创意说明。 

三、参与方式 

1.应征稿件可通过邮寄(来稿注明:城市精神)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报送。地址:黟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邮编:245500;电子邮箱:yxwmw@163.com;联系电话:0559— 5522513。 

2.征集时间:从2010年9月30日起到10月15日截止。应征稿件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联络方式,来稿恕不退还。 

四、评选奖励 

黟县“城市精神”表述语征集设“入围奖”和“采用奖”。其中“入围奖”5条,每条奖励现金200元;“采用奖”1条,奖励现金2000元。 

五、特别声明 

1.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应征作者本入负责。黟县对入围、入选作品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不再另付稿酬。 

2.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黟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3.凡投稿入均被视为认可本公告内容。

中共黟县县委宣传部黟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1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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