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纠纷真的处理不公?
1月21日下午,本报“强哥热线”接到反映:本人胡高平,我家2012年盖房子时,时任歙县璜田乡综治办负责人余胜利处理我家土地纠纷不公,造成我家直接经济损失35800元。纠纷另一方当事人钱新利强行调换我家地皮,再强占1.2米的地皮。我家地皮与钱新利无半点瓜葛,而他们占着背后有关系有钱,侵犯我的权益。虽然之后有协议,但调解都为对方逼迫,违背本人意愿,希望有关部门主持公道。
1月22日上午,记者辗转联系到余胜利,其已调到歙县王村镇任职。余胜利介绍,这起纠纷涉及3家,包括钱新利户。乡里当时调解未果,后来当事方在村委会协调下达成协议。通过地皮置换方式,胡高平家的房子最终建好。因时间较长,他已记不清细节,具体可问胡埠口村委会负责人胡秋杏。胡秋杏告知,胡高平和钱新利家土地纠纷已有30多年,最终,双方达成协议,胡高平家补偿钱新利1300多元,“现在是法治社会,有话公开讲,没有逼着签字的情况。”
记者致电璜田乡联村干部吴立权,吴立权表示,他们曾找过胡高平家,有谈话笔录,书面协议上也有胡高平父亲、弟弟签字、盖章,不存在以强欺弱情况。至于其中还有什么处理不公现象,现在无法核查。
钱新利告诉记者,纠纷从父辈那里就开始,但乡邻之间要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力求和谐。不存在谁怕谁,都要讲理,“我前几天回家,和他家讲好了。”·黎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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