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徽州古城保护条例》让古城焕发新生机
本报讯 刚刚过去的清明假期,家住歙县的小王同学陪着大学室友畅游了回徽州古城。她惊喜地发现,除了依旧让人流连忘返的徽文化,古城又有了一些新景象,“朋友们说的最多的就是,巷弄里电瓶车少了,有碍观瞻的沿街晾晒少了,随处乱跑的宠物少了,游客的体验更好了。”
徽州古城的新景象得益于《歙县徽州古城保护条例》的颁布实施。作为黄山市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歙县徽州古城保护条例》自2016年11月21日实施以来,通过宣传造势、风貌整治、业态提升等工作,取得良好社会反响和实效。在《条例》指导下,徽州古城先后荣获“中国休闲小城”“中国传统建筑旅游目的地”“中国文化旅游示范地”“安徽省研学基地”等荣誉称号。
利用国家文化遗产日等宣传日、举办徽州古城民俗文化节等节庆活动加强宣传,设立徽州古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成立城管徽州古城执法中队,相继审议出台《歙县徽州古城保护范围内相关审批事项规程》《歙县徽州古城店面招牌设置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自《条例》颁布以来,歙县多措并举,不断顺畅古城管理机制,为古城保护管理利用奠定坚实基础,也让古城保护氛围愈发浓厚。
一直以来,徽州古城内居民沿街晾晒的衣被、店铺门口凌乱的店招与古朴厚重的徽式建筑不相协调,破坏了古城韵味,削弱了游客体验。为此,《条例》实施以来,该县先后投入1000多万元,集中将核心保护区内打箍井街、中和街、中山巷的147个卷闸门改造为木格子门、128个窗雨篷改造为传统色调样式;对鸿基商贸城(三期)外立面进行修缮和亮化提升;对东谯楼、南谯楼、新安古道和明伦堂等进行修缮和整治。严格把关店面招牌设置,加强沿街晾晒管理,对8例未经审批的店面招牌经营户进行处罚,拆除乱搭建凉衣架3处,引导居民清除沿街晾晒等违法行为340余起。完成石头屋、老黄梅戏剧团、老茶厂等5个区片604户棚户区改造,古城风貌日益井然。
在恢复古城风貌的同时,该县先后出台《关于禁止在徽州古城核心保护区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歙县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理办法》《歙县人民政府关于徽州古城核心保护区车辆禁限行工作通告》,实现了徽州古城核心保护区范围内无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和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目标。为切实加强古城消防管理工作,出台《徽州古城物联网防火云平台建设方案(2017-2020)》,计划年内覆盖古城区域内历史建筑和推荐历史建筑262处,2019年覆盖古城范围内商铺和住户,2020年完成云平台功能拓展,实现电力、水源、火灾防控的动态监控。目前已完成800余件套报警触发装置、独立式光电烟感火灾探测报警器、报警终端等设备安装。
为了让游客来得了、留得住、能满意,进一步打响徽州古城牌子,在保护开发过程中,该县先后投入近5000万元对景区的业态提升、标识标牌更新、智慧旅游、旅游公厕和旅游停车场等进行了充实和改善。并通过挖掘府衙文化,复活民俗文化,传承徽商文化进一步丰富旅游业态。县旅发公司开发编排9台具有徽州文化内涵的演艺节目在景区常态化演出;建设文房四宝堂、大徽班、行知书院、百工坊等不断扩大古城博物馆群规模;西街一号、素舍等特色民宿与精品酒店建成营业;陶行知纪念馆、黄宾虹纪念馆等成为热门研学点。据了解,2017年徽州古城景区共接待游客25.98万人次,同比增长20%。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该县将围绕宠物养放管理、市容市貌标准、鼓励经营业态目录等方面,加快基础设施和旅游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逐步完善制度体系,确保《条例》进一步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刘 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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