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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政策好,做子女的都享受了!

黄山晨刊 2017-11-28 14:15 大字

□记者许晟

晨刊讯“现在国家政策这么好,我们做子女的都享受了。”11月17日,歙县昌仁医院骨科,78岁的姚淑元躺在病床上,旁边站着几名子女。得知记者来意,大女儿庄志红由衷感慨道。

今年以来,歙县昌仁医院积极参与***、精准脱贫,针对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返贫、因病致贫问题,通过综合实施贫困人口住院费用优惠减免措施,进一步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服务。

姚淑元家住歙县桂林镇江村,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日前,她在照看老伴时不慎摔倒,被送进医院检查,确诊腿部骨折。因是贫困人口,她在住院时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政策。

几名子女告诉记者,母亲这次是意外伤害住院,按照新农合补偿政策规定,不能享受即时结报,需在出院后凭住院发票到新农合结算。这次住院要花多少钱,暂不清楚。

不过,对母亲上次住院发生的医药费,庄志红记得很清楚。“上次交了2000块钱,到了出院,医院还退了我们1907块钱。”庄志红说,实际上,母亲上次住院仅自付93元。

在该医院出院结算窗口,工作人员出示姚淑元上次住院的新农合医疗补偿结算单。记者注意到,住院1个月,总费用为39319.05元,个人实际补偿为39226.3元,个人自付金额为92.75元。

新农合补偿,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民政救助,财政兜底,商业健康补充险……结算单上,黄山市今年着力推进的农村贫困人口就医“四保障一兜底”的政策及其效应了然纸上。

庄志红告诉记者,母亲今年首次住院时还用到一张优惠卡,是医院发的,可以抵现金1000元。“如果没有这么多好政策,老人家这两次住院,我们做子女的肯定要多拿不少。”

该医院医务科负责人介绍,本年度内,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医院住院,在享受“四保障一兜底”之外,个人自付部分凭医院发放的优惠券,可冲抵1000元。

据统计,今年1至10月,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该医院住院时,总计使用优惠券873人份,累计减免63万元。此外,医院还对五保对象住院治疗发生的自费部分医药费实行全免,累计减免41万元。

歙县昌仁医院所属的黄山薇薇茶业集团董事长郑仁贵表示,2018年将继续实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住院自费部分凭优惠券冲抵1000元这一措施,切实减轻贫困人口就医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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