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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县法院干警业外活动有“紧箍咒”

黄山晨刊 2017-08-04 19:04 大字
□朝亮

晨刊讯日前,歙县法院出台《干警业外活动行为规范》,从道德素养、法官形象、廉洁自律等多方面对干警业外活动进行规范。

该规范要求,法院干警从事各种业外活动须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纪律要求,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规范提出五项要求:一是应追求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从学习充电、文体活动、语言规范、强身健体等方面给予明确要求和指引;二是应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严禁参与赌博、酗酒、传播谣言等违背公序良俗等行为;三是应避免公众对司法产生怀疑,避免影响正常履行公务,为干警与当事人、律师、代理人等交往划定明确界限;四是应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保证司法廉洁,对婚丧嫁娶、建房旅游、娱乐活动、接受宴请的行为划定高压线;五是不得从事任何营利性活动,尤其是对民间借贷、租售承包等行为进行禁止。该规范还就个人事项报告、党风廉政、监督检查、违纪问责等作出明确要求。

该院负责人介绍,随着司法改革不断深入,法官和一些干警的廉政风险点在不断提高,尤其是在司法责任制背景下,员额法官的权力不断加大,及时出台《干警业外活动行为规范》,其实是为每位干警加一道紧箍咒,这既是司法改革的迫切需要,更是保护和关爱干警的实际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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