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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黄山市第二批(21件)信访交办件全部办结

黄山日报 2017-05-25 14:21 大字
截止到5月24日,省第五环境保护督查组交办黄山市第二批(21件)信访交办件全部办结,现将办结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直

1.受理编号23号办理情况。举报人对《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安徽协调联络组交办第八批第779号群众信访投诉问题办理答复(武杭高铁规划设计问题)》不满意,再次就此问题进行反映。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在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中,没有武杭高铁规划,在黄山区境内进行前期工作的铁路项目是《中长期铁路网规划》中黄冈~安庆~黄山铁路中的黄山至池州段。黄山至池州铁路处在可研编制阶段,未确定线路走向。对环评影响进行核实,该线路设计并未穿越和破坏黄山风景区敏感区域。

目前,黄山至池州铁路的线路勘测正在全线开展,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的编制也在同步进行。中铁上海设计院按照专家意见,线路设计时必须规避黄山风景区敏感区域,满足环评要求。

二、屯溪区

1.受理编号17号办理情况。关于投诉人反映“横江大桥桥头至君莱酒店中间有处施工现场,每天晚上8点30分开始运输沙土,灰尘漫天,道路泥泞不堪。执法人员不在现场,执法力度不足。”问题,办结情况如下:

5月18日,屯溪区城管执法局赴现场调查处理,经查,横江大桥桥头至君莱酒店中间的施工工地属恒大房地产开发公司项目,今年4月份开工建设。施工工地出口未配备冲洗设施,工地出口至西海路500余米道路未完全硬化,导致工地进出车辆造成道路污染。

5月18日,屯溪区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现场要求恒大滨江左岸工程项目部立即开展整改。

5月20日,完成工地出入口至西海路口道路全路幅硬化,工地出入口的2台冲洗设备已安装完成,同时在西海路口安排1台洒水车随时对污染道路进行冲洗。屯溪区城管执法局安排专人定点值守,督促项目业主对出工地的所有车辆逐一冲洗后方可放行。

2.受理编号18号办理情况。关于投诉人反映“屯溪区东方丽景小区离黄口新村之间有一处绿化带,老百姓随意养鸡、堆杂物。”问题,办结情况如下:

5月18日下午,阳湖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到现场了解该处居民养鸡,堆放杂物情况。组织人员对该处绿化带杂物进行清理,针对居民放养的三只鸡进行处理,同时将继续做好宣传、劝导工作,提高居民环保意识。

3.受理编号22号办理情况。关于投诉人反映“屯溪区维多利亚南苑长亭巷以前是车库,现在改建成小餐馆,油烟影响楼上住户,且存在垃圾随处丢弃现象。”问题,办结情况如下:

5月18日,屯溪区住建委、屯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屯溪区城管执法局、昱中街道办事处会同市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处理。经查,位于黄山市屯溪区长亭巷维多利亚南苑段共10家餐饮店,分别是洪滨小吃店(徽州早餐店)、新希望房产(汪秋菊餐饮店)、好邻居香菜馆、佳味小吃店、常江味道餐馆(长江味道)、石头家土菜、小王小吃店(百味菜馆)、递一龙虾(第一龙虾)、阳光土菜馆和龙虾耍起来。

5月21日,屯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常江味道餐馆(长江味道)、石头家土菜、小王小吃店(百味菜馆)、递一龙虾(第一龙虾)、阳光土菜馆和龙虾耍起来发放《责令停业通知书》,5月23日上午该局再赴现场核查,上述6户餐饮店已停业。

对关于垃圾随处丢弃的问题,5月18日起昱中街道办事处已安排1名执法队员在长亭巷定点值守,严禁占道经营、占道就餐,环卫处责成保洁公司安排1名清扫保洁人员专门负责长亭巷清扫保洁工作,做到垃圾随产随清。同时,加大对乱倒(丢)垃圾行为的宣传和处罚力度,做到发现一起,处罚一起。

4.受理编号35号办理情况。关于投诉人反映“戴震路秀水豪园小区楼下多家餐饮店排放油烟严重影响小区住户的生活”问题,办结情况如下:

5月16-17日,屯溪区住建委、屯溪区城管执法局、屯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昱西街道办事处会同市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经查,秀水豪园小区存在油烟污染的餐饮店共12户,造成油烟扰民的原因是:一是无专用油烟管道,12户餐饮店油烟均排向小区;二是3户餐饮店(来电烧烤、独一味烧烤、舒适小吃(苏氏小吃))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直排外环境。

5月20日下午屯溪区住建委、屯溪区城管执法局会同黄山市环保局对已发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的12户餐饮店进行跟踪督查,上述12户餐饮店正在整改落实。屯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5月20日晚上对8户餐饮店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对4户餐饮店发放《责令停业通知书》。

因该小区店面未铺设专用油烟管道,昱西街道办事处初步拟定2种整治方案,一是12户餐饮店铺设专用油烟管道,通过高空排放,费用由餐饮店业主个人承担;二是重新铺设专用油烟管道和污水管道各150米,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因涉及资金、招标等多方面问题,下步将上户征求意见,预计3个月内完成整改。

三、歙县

1.受理编号15号办理情况。关于“歙县徽城镇新汽车站入景江南小区不到一千米处有几家化工厂排放废气,致使该小区居民整天无法开窗,对小区居民生活造成影响,且污水排放也有臭味”问题办结情况如下:

(一)循环经济园区废气治理整改情况:

(1)歙县环保局会同园区管委会联合对园区企业有组织废气收集排放设施运行进行了全面检查。其中,县环保局对邦森、加佳、科宏、杭华、金质丽、新丰、德平进行了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环保手续、“三同时”污染治理设施、废气无组织排放问题,上述7家企业环保手续齐全,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但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无组织散排点,歙县环保局已分别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2)歙县环保局会同园区管委会对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的7家重点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发现存在不同程度的无组织排放点,并责令有关企业立即改正。

(3)园区管委会于5月14日决定对科宏和杭华两户有机废气处理能力不能满足生产需要的企业实施停产整改,责令升级废气处理工艺和设施。

(二) 循环园区污水厂污水处理整改情况:

(1)工程建设方面:1月17日和20日分别两次组织专家对园区污水厂扩容提升改造方案进行评审论证和审定;为赶在雨季前完成新建4000立方米均质均量池主体工程,县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均质均量池提前施工,4月20日该主体工程建成竣工,5月20日内壁防腐及其管网和附属道路建设完工,5月底前可交会使用。同时,完成了雨水总排口切换闸门改造。

对园区污水厂扩容提升改造项目进行“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公开招标,但由于投标方认为污水厂必须稳定达标运行三年,才能由县政府予以分期回购的付款方式过于苛刻,导致4月26日的招标流标。现已修改标书,于4月30日重新挂网进行第二轮招标。

(2)应急管理措施方面:为确保扩容提升改造项目完成前必须实现污水达标排放,我们采取了有效的应急管理措施。一是3月11日管委会下达实施限产减排的通知,要求所有涉水生产企业在原有基础上减产减排30%,5月9日再次下文再次要求涉水企业从原有限排量30%提升到50%,将自来水和排污量关联挂钩,将限产限排落实到位,确保日污水处理总水量控制在2000吨以内,COD纳管浓度控制在3000mg/L以下。二是聘请了有化工污水处理35年经验的专家全程督促指导运营单位调整优化污水处理工艺。三是为应对突发状况下污水处理需要,近期新上一套200立方米次氯酸钠强氧化处理系统。

通过一系列措施,园区污水厂出水COD自5月9日以来维持在337mg/L-475mg/L之间,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三)下一步整改安排

(1)加快污水厂污水量管控,并在终沉池后面增加次氯酸钠氧化处理工艺,提升污水处理效果。

(2)继续对生产企业污水排放口安装限排设施,继续实施限产和“双控”措施;继续按照聘请的化工污水处理专家开具的“药方”,督查和深入指导污水集中处理工艺改进提高。

(3)做好污水厂扩容提升整改二次公开招标工作,完成督办整改工程方案的落实。

(4)聘请“环保管家”对园区生产企业开展第二轮以环保设施与生产能力核查为主题的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并对首轮排查隐患治理情况开展“回头看”。

(5)加快推进智慧园区项目建设,组建“PPP”公司,推进企业无组织工业挥发性有机废气泄漏预警和修复系统建设,对废气源强进行溯源和数据实时记录;对企业污水排放实施智能化管控,建成管控智能化、安全环保一体化监督管理平台。

2.受理编号16号办理情况。关于“富堨镇园艺厂附近居民反映,佳仕居装饰厂24小时生产,噪声很大且有苯系物排放,比特富墙纸厂排放污水污染井水。”问题办结情况如下:

1.核查情况:黄山佳仕居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已办理环评及环保审批手续。5月11日,接到当地群众投诉,县环保局现场调查后,下达责令停产整治通知(歙环字(2017)83号),至今一直停产整改中,厂区北面有住户,最近距离约5米;黄山比特富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已办理环评及环保审批手续,5月18日县环保局下达责令停产整治通知(歙环字(2017)109号),至今一直整改中。上述两户企业确实存在废气、噪音扰民现象。

2.整改情况:黄山佳仕居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对1号生产车间废气排放管进行改造,将围墙外排放口接移至厂区中央位置,将产生噪音的两台风机从室外转移至车间内,并在厂区东面和北面安装封闭隔音挡板。县环保局对该企业不正常使用废气处理设施行为立案查处(歙环罚立字(2017)005号)。

黄山比特富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对锅炉房实行包房隔音、围墙上加高隔音板。县环保局对违规使用的煤锅炉予以查封,对不规范处置危废行为立案查处(歙环罚立字(2017)004号)。

3.受理编号19号办理情况。关于“歙县循环经济园存在多家化工厂,距离郑村镇杲口村不足一公里,臭气严重,影响周边居民”问题办结情况如下:

(一)循环经济园区废气治理整改情况:

(1)歙县环保局会同园区管委会联合对园区企业有组织废气收集排放设施运行进行了全面检查。其中,县环保局对邦森、加佳、科宏、杭华、金质丽、新丰、德平进行了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环保手续、“三同时”污染治理设施、废气无组织排放问题,上述7家企业环保手续齐全,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但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无组织散排点,歙县环保局已分别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2)歙县环保局会同园区管委会对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的7家重点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发现存在不同程度的无组织排放点,并责令有关企业立即改正。

(3)园区管委会于5月14日决定对科宏和杭华两户有机废气处理能力不能满足生产需要的企业实施停产整改,责令升级废气处理工艺和设施。

(二)循环园区污水厂污水处理整改情况:

(1)工程建设方面:1月17日和20日分别两次组织专家对园区污水厂扩容提升改造方案进行评审论证和审定;为赶在雨季前完成新建4000立方米均质均量池主体工程,县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均质均量池提前施工,4月20日该主体工程建成竣工,5月20日内壁防腐及其管网和附属道路建设完工,5月底前可交会使用。同时,完成了雨水总排口切换闸门改造。

对园区污水厂扩容提升改造项目进行“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公开招标,但由于投标方认为污水厂必须稳定达标运行三年,才能由县政府予以分期回购的付款方式过于苛刻,导致4月26日的招标流标。现已修改标书,于4月30日重新挂网进行第二轮招标。

(2)应急管理措施方面:为确保扩容提升改造项目完成前必须实现污水达标排放,我们采取了有效的应急管理措施。一是3月11日管委会下达实施限产减排的通知,要求所有涉水生产企业在原有基础上减产减排30%,5月9日再次下文再次要求涉水企业从原有限排量30%提升到50%,将自来水和排污量关联挂钩,将限产限排落实到位,确保日污水处理总水量控制在2000吨以内,COD纳管浓度控制在3000mg/L以下。二是聘请了有化工污水处理35年经验的专家全程督促指导运营单位调整优化污水处理工艺。三是为应对突发状况下污水处理需要,近期新上一套200立方米次氯酸钠强氧化处理系统。

通过一系列措施,园区污水厂出水COD自5月9日以来维持在337mg/L-475mg/L之间,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三)下一步整改安排

(1)加快污水厂污水量管控,并在终沉池后面增加次氯酸钠氧化处理工艺,提升污水处理效果。

(2)继续对生产企业污水排放口安装限排设施,继续实施限产和“双控”措施;继续按照聘请的化工污水处理专家开具的“药方”,督查和深入指导污水集中处理工艺改进提高。

(3)做好污水厂扩容提升整改二次公开招标工作,完成督办整改工程方案的落实。

(4)聘请“环保管家”对园区生产企业开展第二轮以环保设施与生产能力核查为主题的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并对首轮排查隐患治理情况开展“回头看”。

(5)加快推进智慧园区项目建设,组建“PPP”公司,推进企业无组织工业挥发性有机废气泄漏预警和修复系统建设,对废气源强进行溯源和数据实时记录;对企业污水排放实施智能化管控,建成管控智能化、安全环保一体化监督管理平台。

4.受理编号24号办理情况。关于“位于歙县徽城镇新安路的歙县润恒酒店锅炉排放烟尘污染较重。同时,鼓风机夜间运行噪声扰民。”问题办结情况如下:

5月18日,县环保局执法人员赴现场检查,该酒店有两台锅炉,型号为YG-ZM800WYC锅炉于2010年安装使用至今,型号为YG-H100WYC锅炉于2007年安装使用,现已报废停用。锅炉约10天烧一次,使用燃料为燃煤,配套建设了水膜除尘设施。由于除尘设施效果不明显,锅炉使用时烟尘和鼓风机运行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投诉情况属实。现场下达停用锅炉处理意见。5月22日拆除了型号为YG-ZM800WYC的锅炉。该酒店将按要求新上生物质锅炉,并配套建设除尘隔音措施,经县环保局验收后方可使用。

5.受理编号26号办理情况。关于“徽州区岩寺镇虹光村中间河流受上游歙县几次小型养鸡场、养猪场污染,水环境遭到破坏”问题办结情况如下:

经查,郑村镇祥里沿线共有5个养殖户:吴健户,目前是空栏;仇学军户散养土鸡,存栏1500只;程建新猪场存栏780头;何晓华猪场存栏110头;何晓正猪场存栏70头。其中何晓华、何晓正户污水处理池偏小,少量尿液溢出排入沟渠流经徽州区虹光村、王村镇烟村后排入外环境;程建新户建有三级沉淀池和沼气池,污水沉淀处理过后排在氧化溏,不对外排放。本月15日本地村民唐绍林到该户讨要粪水用于施底肥种植玉米,通过排水沟进入田块,田里灌满之后,唐绍林将田的进、出水口扎紧,但水沟里还留有残留的粪水,恰逢15号晚上16号早上下了一场大雨,将沟里的粪水冲到下游河道内,流入徽州区虹光村境内。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

针对存在问题,县农委会郑村镇政府制定整改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程建新猪场:5月19日,在农委会、郑村镇政府指导下制定整改方案,截至23日,已完成场区门口干粪清理,氧化塘污水清理完毕,购买锯末清理淤泥。6月30日前该场完成存栏量降到200头以下,8月底前全部出栏;同时建异位发酵床500平方米以上,经相关部门验收后方可养殖。

何晓华猪场:5月19日,在县农委、郑村镇政府指导下制定整改方案,封堵排污口,要求粪污日产日清。21日该户已动工建75立方米沉淀池,预计5月底前完成建设。

何晓正猪场:21日郑村镇政府约谈该户,何晓正同意关停退养。23日场内70头生猪全部出栏处理。预计6月30日前完成猪场拆除。

6.受理编号27号办理情况。关于“位于歙县徽城镇新安路的歙县润恒酒店锅炉排放烟尘污染较重,同时,鼓风机夜间运行噪声扰民。”问题办结情况如下:

5月18日,县环保局执法人员赴现场检查,该酒店有两台锅炉,型号为YG-ZM800WYC锅炉于2010年安装使用至今,型号为YG-H100WYC锅炉于2007年安装使用,现已报废停用。锅炉约10天烧一次,使用燃料为燃煤,配套建设了水膜除尘设施。由于除尘设施效果不明显,锅炉使用时烟尘和鼓风机运行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投诉情况属实。现场下达停用锅炉处理意见。5月22日拆除了型号为YG-ZM800WYC的锅炉。该酒店将按要求新上生物质锅炉,并配套建设除尘隔音措施,经县环保局验收后方可使用。

7.受理编号28号办理情况。关于“富堨镇园艺厂附近居民反映,佳仕居装饰厂24小时生产,有污染物排放,比特富墙纸厂排放污水,有一处烟囱离举报人住处很近。”问题办结情况如下:

1.核查情况:黄山佳仕居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已办理环评及环保审批手续。5月11日,接到当地群众投诉,县环保局现场调查后,下达责令停产整治通知(歙环字(2017)83号),至今一直停产整改中,厂区北面有住户,最近距离约5米;黄山比特富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已办理环评及环保审批手续,5月18日县环保局下达责令停产整治通知(歙环字(2017)109号),至今一直整改中。上述两户企业确实存在废气、噪音扰民现象。

2.整改情况:黄山佳仕居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对1号生产车间废气排放管进行改造,将围墙外排放口接移至厂区中央位置,将产生噪音的两台风机从室外转移至车间内,并在厂区东面和北面安装封闭隔音挡板。县环保局对该企业不正常使用废气处理设施行为立案查处(歙环罚立字(2017)005号)。

黄山比特富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对锅炉房实行包房隔音、围墙上加高隔音板。县环保局对违规使用的煤锅炉予以查封,对不规范处置危废行为立案查处(歙环罚立字(2017)004号)。

8.受理编号29号办理情况。关于“富堨镇园艺厂附近居民反映,佳仕居装饰厂24小时生产,有苯系物排放,比特富墙纸厂排放污水污染井水,建材厂挖土施工也有灰尘。”问题办结情况如下:1.核查情况:黄山佳仕居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已办理环评及环保审批手续。5月11日,接到当地群众投诉,县环保局现场调查后,下达责令停产整治通知(歙环字(2017)83号),至今一直停产整改中,厂区北面有住户,最近距离约5米;黄山比特富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已办理环评及环保审批手续,5月18日县环保局下达责令停产整治通知(歙环字(2017)109号),至今一直整改中。上述两户企业确实存在废气、噪音扰民现象。

2.整改情况:黄山佳仕居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对1号生产车间废气排放管进行改造,将围墙外排放口接移至厂区中央位置,将产生噪音的两台风机从室外转移至车间内,并在厂区东面和北面安装封闭隔音挡板。县环保局对该企业不正常使用废气处理设施行为立案查处(歙环罚立字(2017)005号)。

黄山比特富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对锅炉房实行包房隔音、围墙上加高隔音板。县环保局对违规使用的煤锅炉予以查封,对不规范处置危废行为立案查处(歙环罚立字(2017)004号)。

9.受理编号30号办理情况。关于“富堨镇园艺厂附近居民反映,佳仕居装饰厂、比特富墙纸厂24小时生产,噪声很大且有污染物排放,建材厂挖土施工也有灰尘。”问题办结情况如下:

1.核查情况:黄山佳仕居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已办理环评及环保审批手续。5月11日,接到当地群众投诉,县环保局现场调查后,下达责令停产整治通知(歙环字(2017)83号),至今一直停产整改中,厂区北面有住户,最近距离约5米;黄山比特富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已办理环评及环保审批手续,5月18日县环保局下达责令停产整治通知(歙环字(2017)109号),至今一直整改中。上述两户企业确实存在废气、噪音扰民现象。

2.整改情况:黄山佳仕居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对1号生产车间废气排放管进行改造,将围墙外排放口接移至厂区中央位置,将产生噪音的两台风机从室外转移至车间内,并在厂区东面和北面安装封闭隔音挡板。县环保局对该企业不正常使用废气处理设施行为立案查处(歙环罚立字(2017)005号)。

黄山比特富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对锅炉房实行包房隔音、围墙上加高隔音板。县环保局对违规使用的煤锅炉予以查封,对不规范处置危废行为立案查处(歙环罚立字(2017)004号)。

10.受理编号33号办理情况。关于“来电人反映歙县郑村镇十字路口红绿灯处(徽州区往歙县方向右手边),有居民在自家院内养殖了十几只狗,狗叫及散发的气味影响了周边居民生活”问题办结情况如下:

经查,歙县郑村路口方辉在自家加工场内养了14只狗,都是圈养或用铁链拴着,有人经过门口时叫的比较厉害,另外狗的粪便也有些味道,可能对周边居民生活会有些影响。

5月21日,县公安局领导带队到方辉家进行法律和政策宣传,督促其自行将狗处理掉、消除影响。22日方辉已经把其他狗处理掉,留了一大一小两只在加工场内看家护院,并对院内进行了清理打扫,消除了对附近居民的影响。民警走访周边群众,并告知处理情况,群众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

11.受理编号34号办理情况。关于“歙县开发区紫阳路和富丰路交叉口处的东意装饰材料有限公司锅炉排放烟尘及恶臭气味扰民。”问题办结情况如下:

该企业于2006年委托了黄山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环境评价,2010年歙县环保局通过了竣工生产批复,手续完善。5月14日,开发区管委会安环局对该企业进行检查,发现存在环境安全问题,当日下达了整改意见。5月18日检查时,该企业正在停产整治中。5月22日,县环保局会同开发区管委会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公司加强了对车间密闭性管理,做到随开随关;印刷设备安装防护罩和活性炭吸附机;锅炉燃料使用生物质颗粒,同时安装了脱硫除尘设施;危废物品处置台记录完整,危废管理系统已完善;排气管道已加高到15米以上。对初期雨水收集系统及消防水收集池重新挖渠埋管,现已完成雨污分流整改工作。烟尘及废气扰民现象基本消除。县环保局将对其运行状况现场验收。

四、休宁

1.受理编号20号办结情况。关于“休宁县榆村乡桃溪村中间有一处采石场(老板叫张勇),灰尘太多,影响居民健康。”办结情况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桃溪石料矿位于休宁县榆村乡桃溪村,属黄山市鑫腾石料有限公司。该矿山采矿许可证号C3410222010127120090696,开采矿种为建筑用凝灰岩,露天开采,矿山面积0.009平方公里。该矿山2016年9月30日到期后未延续,采矿证自行废止。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

(二)交办件办理情况

1.5月19日,榆村乡政府会同国土、经信、市监、安监、公安、供电等部门研究依法处置方案,并对该采石场进行了断电。

2.5月20日,县国土局对该采石场无证开采行为依法进行调查取证,并联系有资质单位对无证开采的石料进行测绘。

3.5月21日,副县长胡松伶带队率县国土局、公安局、市监局及榆村乡政府等相关单位对该采石场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县国土局向该采石场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

4.5月23日,县政府组织相关单位拆除该采石场的开采加工设备,依法取缔该非法开采加工点。

2.受理编号21号办结情况。关于“休宁县龙田乡龙头村有一座水利发电厂(属开源公司),河流截断后,下游干枯,破坏当地生态。”办结情况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投诉人反映的水利发电厂为黄山开源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龙田河二级水电站。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

(二)交办件办理情况

1.5月19日下午,县水务局负责人约谈了黄山开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凌永华。

2.5月20日,县领导胡松伶、程宜男率公安、水务、环保及龙田乡政府负责人到水电站进行现场勘察并形成处理如下意见:

(1)对大坝实行生态化改造,设计方案经评审后需报休宁县水务局、环保局审查。

(2)在生态堰坝改造前,停止发电运行。生态堰坝完成验收合格后,方可放水发电,并请龙田乡政府监督实施。

(3)水电站停止发电和生态堰坝改造期间,应采取积极有效防范措施,确保环境和生产生活安全。

(4)在汛期,服从休宁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调度。

3.5月20日,县水务局和县环保局联合发放了《关于龙田河二级水电站停止发电的整改通知》,该水电站已停止发电。龙田乡政府加强巡查,做好监督执行工作。

4.5月22日,黄山开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报送了《关于报送休宁县龙田河二级水电站整改措施的函》。

5.5月23日,水务局、环保局负责人与黄山开源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了谈话,黄山开源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坚决执行县政府的有关决定。

3.受理编号25号办结情况。关于“休宁县齐云山镇东亭村黄土岭组一采矿厂(齐云山东亭永旺砂石预制品厂),该采矿厂对山体破坏严重,且夜间施工噪声扰民。”办结情况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溪东石料矿位于休宁县齐云山镇东亭村,属休宁县永旺砂石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该矿山采矿许可证号C3410222010127120090696,开采矿种玄武岩,露天开采,矿山面积0.0124平方公里。该矿山2014年7月办理了延续手续,矿山开采期限为3年(2014年7月11日至2017年7月11日)。该矿山在矿区范围内露天开采,但未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方案要求采取边开采边治理措施,造成部分山体破坏。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

(二)交办件办理情况

1.5月20日下午,县委常委、副县长方巍率国土、齐云镇等单位到现场进一步开展专项督察,对举报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和梳理,要求该矿山企业制定山体修复方案,并采取有效减震降噪措施。同时,要求齐云山镇加强夜间巡查,在该企业有效减震降噪措施未整改到位前,禁止该矿山企业夜间生产作业。矿山企业负责人表示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做好反映问题整改工作。

2.5月22日,该矿山已制定出《关于休宁县东亭溪东石料矿山体破坏及施工噪声治理方案》。

3.下一步,相关职能部门将督促该矿业主按照治理方案要求切实做好投诉人反映问题的整改工作。

4.受理编号31号办结情况。关于“休宁县汪村镇山后村里庄组路边有十几处水泥浇筑的废弃猪槽,下雨后积蓄污水滋生蚊蝇,散发恶臭,影响居民生活。”办结情况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5月18日,汪村镇政府派员现场调查核实,发现有农户自建水泥浇筑的猪草池12个,反映情况属实。

(二)交办件办理情况

经农户同意后,5月20日-21日,汪村镇组织人员对12个猪草池进行处理,拆除11个,还有1个因该户全家长年在外务工,家中无人,通过电话联系由其亲属对该池进行了清洗,确保无异味散发,消除了环境影响。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已整改到位。同时,汪村镇将安排村组干部密切关注,确保不再发生类似情况。

5.受理编号32号办结情况。关于“来电人12日已向中央督察组反映‘休宁县五城镇老西田乡西田卫生院门口堆放大量垃圾,无人清扫;西田乡老政府食堂里有一家做豆腐的,烟囱冒黑烟污染严重\’问题后,来电人反映其疑似遭受当地工作人员的制止与阻拦。”办结情况如下: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疑似遭受当地工作人员制止与阻拦其反映问题”的情况不属实,其向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的问题已经办结,并于2017年5月19日上报《休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安徽省协调联络组交办第十四批(受理编号1565号)群众信访投诉问题的办结报告》。

2017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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