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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县农商银行开辟小微融资新渠道“出口退税”“贷”来真金白银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7-05-09 12:00 大字

本报讯 近日,自客户提出申请到贷款发放,歙县农商银行公司业务部在3个工作日内向歙县经济开发区某企业客户成功发放 “出口退税贷”140万元。

据悉,为更好地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助力小微企业成长,歙县农商银行继“税融通”贷款产品后又推出了“银税互动”新作——“出口退税贷”。早在2015年,该行为突破小微企业融资“瓶颈”,推出了“税融通”银税互动贷款业务,将企业纳税信息与企业的银行账户信息在税务机关和银行间实现双向共享,利用税务部门掌握的企业信用及纳税信息,适当引入担保工具,向A级和B级纳税信用等级的小微企业发放贷款资金,具有“低门槛、无抵押、额度高、利率低、手续快”等特点,产品一经推出,便得到了小微企业的关注和响应,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与‘税融通\’不同,‘出口退税贷\’主要针对生产型出口企业,以企业的出口退(免)税分类管理类别、出口退税记录、退税金额、所处区域等情况确定信用额度,提供短期生产经营周转资金的信用贷款,具有‘纯信用、审批快、办理易、可循环\’的特点,每户最高授信额度可达300万元。 ”据歙县农商银行公司业务部负责人介绍,申请办理 “出口退税贷”业务的出口企业需要满足:成立且实际经营、从事本行业2年(含)以上;在农商银行开立或承诺开立税务部门认可的唯一出口退税专用账户;最近一次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为B类(含)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等条件。农商银行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按照规定审批发放贷款,并在放款前与出口企业共同确认出口退税账户,县税务部门在出口企业贷款存续期间,将出口退税款退还到该账户中。

对小微企业而言,现金流是企业的血脉,在市场经济持续低迷、融资难的现实情况面前,“出口退税贷”将纳税信用与企业融资发展相结合,通过以“信”换“贷”的方式,既提升了纳税信用的“含金量”,引导小微企业树立“诚信守信、依法纳税”的价值导向,切实消除银行风险顾虑,又解决了企业由于“轻资产”、“少担保”导致的贷款难问题,为出口企业的扩大再生产增加了融资渠道,“贷”来了“真金白银”。

为做好该业务的县域推广,歙县农商银行一方面通过在县国税局大厅滚动播放“出口退税贷”贷款业务相关内容,向前来办理业务的小微企业展示“出口退税贷”政策,并与税务局沟通联系达成共识,为小微客户提供舒适的办贷环境,一次性告知企业办贷程序及所需材料,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最大限度为客户增加授信额度,解决其资金需求;另一方面安排业务骨干深入园区向外销企业开展专项宣传。

(吴永辉 黄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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