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废品却盗窃拘役还要罚金
□ 郑润祥 李美蓉
晨刊讯 开着小卡车收废品,伺机干起盗窃的勾当。4月6日上午,歙县法院依法审理该案,被告人卢某夫妇为此付出沉痛代价。
年近50岁的被告人卢某夫妇平时以收废品为生,经常辗转歙县各乡镇,对农村住户情况较熟。然而,这让卢某动起了歪脑筋。2016年12月21日晚,卢某驾驶小卡车沿公路伺机行窃,行至街口镇前山村关山组附近时发现被害人胡某的电动车停在路边,便叫妻子毕某帮忙,将电动车抬上车斗。随后,卢某又驾车来到新溪口乡、小川乡,先后盗得10个三轮电动车电瓶和一辆电动车。经鉴定,涉案财物价值共计8837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卢某、毕某基于共同故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系共同犯罪,应受刑罚处罚。鉴于两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涉案赃物已退还被害人,法院遂依法判处卢某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毕某罚金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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