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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开在操场

安徽法制报 2017-01-23 00:00 大字

“请带被告人出庭! ”随着审判长法槌落定,一名身穿灰色上衣的被告人被法警带上“法庭”。近日,在黄山市歙县森村乡森村中心校操场上,余名师生亲历了一场生动、真实的案件审理过程。

当日,歙县人民法院刑事巡回法庭法官来到森村中心校,就被告人潘某涉嫌抓捕省级野生保护动物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校内操场的露天讲台上方悬挂着国徽,讲台上依次摆放着审判长和审判员的椅子,桌上的法槌十分醒目,法庭虽然简易却不失严肃庄重。

去年夏季,被告人潘某在该乡黄备公园村山场上捕捉省级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王锦蛇一条,后又在该乡皋径村抓捕省二级野生动物棘胸蛙和黑斑蛙,被公安机关抓获。

潘某因涉嫌犯抓捕野生保护动物,构成非法狩猎罪,法庭当庭判处潘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期一年执行。“巡回法庭进校园,生动直观的法治教育形式对学生遵法、守法,现场学法,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教育作用。 ”该校校长徐银瑞对巡回法庭进山区校园的意义肯定地说道。

·汪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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