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妪为赡养怄气书记员温情感人
□ 叶国强
晨刊讯 “我不要你们管,这个姑娘标致,今晚,我跟她。”一起赡养纠纷案件的原告,一名岁的老妇人在庭审后,还在跟儿子、媳妇怄气,拄着拐杖,佝着腰,缓缓靠近书记员小凌。小凌按下回车键打印庭审笔录,赶忙小跑上去扶住老人。这是月日下午5点分,发生在歙县法院第四法庭的感人一幕。
老妇人姓汪,有一子二女,老伴去世多年。老人的赡养问题曾在年4月通过诉讼调解得到解决,但原来的协议内容已满足不了老人现在的生活需要。于是,老人又将儿子告上法庭。因只起诉儿子,而没起诉女儿,给调解工作带来困难。经过法官努力,儿子终于答应每月给付母亲赡养费元,以后发生的住院费、护理费,自己承担三分之一。调解过程中,老人关注一直宽慰自己的书记员小凌,发现姑娘长得标致,说话很称老人的心,最关键的是,老人从口音中判断小凌是同乡。庭审虽达成协议,但老人对儿子、媳妇的态度颇有微词,一口回绝了儿子、媳妇为她安排晚饭和住宿的请求。“老奶奶,你放心,我一定给你安排好。”小凌一边扶老人,一边用家乡话与老人谈心。“嗯,嗯。”老人答应着,左手拄着拐杖,右手倚着小凌,吃力地向法院大门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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