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开网约车副镇长被行政警告涉违规营运罚5000元
[摘要]涉违规营运罚5000元
本报讯 7月8日,歙县监察局通报开网约车副镇长洪升的处理结果,称其在上班时间驾驶私家车进行营利活动的举报属实,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
监察局通报称,6月15日上午,歙县王村镇副镇长洪升上班时间驾驶私家车进行营利活动被举报,经查,情况属实。
洪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多次进行营利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鉴于事发后,洪升主动交代错误,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上交违纪所得,具有减轻处分的情形。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洪升行政警告处分,处分期6个月;对其主动上交的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由于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歙县交通运管部门认定洪升行为系违规营运,被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季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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