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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桶里倒出一女婴尸体公安机关已展开调查故意丢弃可追究刑责

黄山晨刊 2015-11-02 15:16 大字

□ 记者 李小云

10月30日,对于郑振华来说,这一天让他难忘。当天上午,他向往常一样,将小区垃圾桶内的垃圾倒进垃圾车,却不料,从垃圾桶内倒出一具女婴尸体。“那是一条生命啊,怎么能像扔垃圾一样说扔就扔?”11月1日,尽管事情已过去两天,但郑振华说自己依然很难理解。

保洁员清理垃圾桶

倒出一具女婴尸体

郑振华在歙县一家小区从事保洁工作已有三年多,他主要负责小区外围及地下车库的保洁工作。10月30日10时55分左右,他像往常一样,将位于小区外围歙县农商行门前的一个垃圾桶内的垃圾倒进垃圾车。然而,在倾倒过程中,一个黑色塑料袋引起了他的注意。“提起来很重,便打开了。”郑振华说,塑料袋共有四层,外面两层是黑色的,第三层为白色,最里面一层为红色。“打开后,一开始我以为是只死猫、死狗,然而仔细看了看,吓了一大跳,分明是个刚刚出生的婴儿,头发乌黑,脸色青紫,已经没了气息。”

郑振华说,自己活了58岁,还从没见过这种场面,当即向小区物业主任汇报,随后,物业主任打电话报警。“太可惜了,一个女婴,至少有六斤重,这样的父母,真是造孽啊。”

市民李阿姨的小杂货店就在郑振华所说的垃圾桶边上,11月1日上午,她告诉记者,当天事情发生时,自己也看到了。“你看,就是那个垃圾桶,当时很多人都在围观,不少人都在骂。孩子有什么罪,非要这样像垃圾一样丢掉?”说起此事,李阿姨显得很气愤。

“当天上午警察就来了,拍了照,取了证,然后将袋子拎走了。那是个孩子啊,可惜刚一出生就被扔了……”采访中,市民吴阿姨一直摇头唏嘘不已。

公安机关正在调查

故意丢弃可追究刑责

“我们当天上午一接到110指挥中心的电话就出警了,到现场时已经有很多人围观,我们及时保护了现场。”11月1日,歙县公安局徽城派出所一胡姓负责人告诉记者。他表示,当天同时到达的,还有公安刑侦部门。“目前案件已移交刑侦部门调查处理,原因尚不好定性。”

对此,安徽昌法律师事务所胡军甫律师表示,无论从道德方面还是法律方面,女婴父母的行为都是让人无法接受的。如果调查中发现女婴的父母存在主观故意丢弃行为,相关部门可追究女婴父母的刑事责任。“即使孩子是因疾病等其他原因死亡的,孩子父母的做法也有悖于伦理道德,毕竟,那曾是一条鲜活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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