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十年不用如今又要征地歙县徽城镇七川村农民意见大
[摘要]歙县徽城镇七川村农民意见大
■ 本报记者王明存
政府征收的土地 “沉睡”近10年不用,如今还欲征地修建道路,如此做法,招致村民不满。
此事发生在歙县徽城镇七川村。
“土地征了10年都不用,给我们农民造成了不少损失。 ”近日,当地村民告诉记者,目前,政府干部找他们做工作,准备征收承包地修建县城二环路,他们表示反对,原因是政府于2006年征收了他们村四五十亩土地至今未用。 “土地征了不用,怎么又征地了。 ”
村民介绍,当年征收的土地都是承包土地,共涉及二三十户。征地标准为每亩2.3万元(包括青苗费)。 “当时的征地标准不低,但我们的土地不是普通耕地,都是钢架大棚蔬菜地,蔬菜收入很不错。 ”
村民陈永红说,2006年,他在浙江省温州市打工,第二年回家才知道土地被征收了,他不同意,到村、镇反映也没用。 “我们山区土地少,二轮土地发包人均才1.2亩,这么少的土地,政府征了这么多年都不用,现在又要征收,我不能接受。 ”
村民说,被征的土地上堆放了很多石头,村民看着土地荒废觉得可惜,就将石头清理了,因建大棚成本高,农户不敢投入更多资金,担心政府会随时用地,只在部分土地上种了油菜、蔬菜等农作物。
有关土地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此地块征而不用,却又没归还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如今为何又要开始征地?该县征地拆迁办有关领导解释,他们现在征收土地都有批文,补偿也是按今年省里规定的标准执行的。村民反映征而未用的土地,是当年县里准备建设经济适用房的,因该宗土地距离农房只相隔一条30米宽的道路,且建设的楼层高达六七层,村民以楼房影响其采光权为由阻止工程建设,因此土地一直搁置至今。
生活在山区的城郊农民,人多地少,可谓一寸土地一寸金,地方政府用地,更要量体裁衣,精准使用,做好预案。七川村的土地征而未用闲置至今,如今地方政府又再次征收土地,农民难免有意见。当前,地方政府要么尽快使用这片土地,要么根据土地法规规定,将土地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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