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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国强桃花红菜花香丰源杨柳绿两岸农历二月二前一

黄山晨刊 2015-03-30 20:01 大字

□ 叶国强

桃花红,菜花香,丰源杨柳绿两岸。3月20日,农历二月二前一天,歙县法院叶法官接到一件要求返还承包田的案件。叶法官在农村长大,知道过了二月二,春耕就开始了。为不误农时,他马上通知双方当事人3天后开庭。

3月23日上午,叶法官早早等在该院第四法庭门前。因为,昨晚他接到案件被告的短信,了解到案件的解决不仅关乎农时,还关乎许氏一家人的和睦。短信说,原被告家兄弟姐妹6人,长子入赘他村,家里的田地都由老父亲给5兄妹张罗调整,结婚一个,分田立户一个,根本没有纠纷。老二媳妇打官司打凉了兄弟姐妹的心,大家一致请求要出庭作证。开庭时来了一群人,旁听席挤得满满当当。8点30分,庭审开始。

原告黄某仙陈述,丈夫排行老二,1993年承包后山充的0.15亩水田;2000年丈夫不幸去世,她出门务工,将该田交给小叔耕种;2006年,她不想出门了,要求小叔返还水田,但遭拒绝。无依无靠的她受到家庭排挤,遂诉至法院。被告小叔子另有说法,答辩称:“嫂子有心计,我父亲在时她不要这块田,前年父亲去世了,她就开始烦了。父亲处理生产资料很公正,家里一直和和气气。嫂子六亩坵的0.4亩,不在哥嫂承包证上,但一直由她耕种,争议的0.15亩也是父亲调整给我的。如果嫂子真的想要回0.15亩,就必须将0.4亩还给我们。”答辩后,旁听席躁动起来。叶法官当即宣布休庭,改为庭外调解。

“我有承包证,是我的就应该还!”原告表明她打官司的态度。“他嫂,你的诉请,集体土地承包证有明确载明,法院肯定支持。但法院的支持会破坏你们一大家子长期以来的和谐,否定你们共同尊敬的老父亲生前为大家所做的安排。”叶法官面向原告,“我们不能解决一个纠纷,为另一个纠纷埋下隐患。”原告还是坚持说:“0.4亩我种了这么多年,也是我的。”叶法官拿出被告老父亲的承包证,让原告看:“0.4亩在你公公名下,为人处事要一碗水端平。如果你坚持以承包证否定他老人家,那么你将成为众矢之的的。”原告沉默了。

让书记员整理好协议笔录,叶法官向大家宣读,“一、被告返还原告后山充0.15亩水田;二、原告现耕种的六亩坵0.4亩,由兄妹5人平分……”兄弟姐妹都在笔录上签字。正当大家为田的分割和交付问题议论纷纷时,叶法官已调整好下午的工作。他微笑着告诉大家,下午另一案件庭审后,他将到金村邀请村干部一起,打桩分田。

下午4点50分,叶法官挥下第一锄,将定界的0.15亩水田交付原告。5点10分,叶法官来到六亩坵。0.4亩的水田形状并不规则,如何平均分割难住大家。思考片刻,叶法官提议:“在大家监督下,我将水田分成5份,然后按照我们的习俗,抽阄决定。”建议得到在场当事人和干群的一致认同。接着,叶法官为水田定桩分块,书记员裁纸做阄。嫂子与小叔、小姑围着法官,依次抽阄,露出久违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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