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首例销售假人血白蛋白案宣判3名涉案者获刑
□记者 姚大盛
晨刊讯 人血白蛋白被肝硬化、肾病、烧伤等危重病症患者亲切地称作“生命制品”、“救命药”,但不法分子利令智昏,销售造假的人血白蛋白。6月17日9时,屯溪法院以销售假药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判处被告人方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据悉,这是黄山市首例销售造假人造白蛋白案。
据介绍,2011年10月至2013年7月,在黄山市一家商贸公司做生意的周某在明知是假药的情形下,多次以38元至50元不等的价位,从江西省樟树市杨某父子处购买标识为中生技术集团公司上海生物研究所生产的“上生”牌人血白蛋白,合计800多瓶。然后,周某找到在自己老家歙县开小诊所的个体经营户方某,以每瓶200元的价格卖给其400多瓶,而后还以200元至400元的价位向洪某、吴某等10多名医生销售200多瓶,其余则以每瓶380元的价格直接销售给数10名肝病患者,从中非法获利15万余元。
该案另一被告人方某供述,他从周某处购得400多瓶人血白蛋白后,便联系作为朋友的另一名医生张某,以每瓶320元至360元不等的价格销售给他,获利6万多元。身为执业医师的张某供述,他则以每瓶460元至480元的价格销售给同事、朋友、亲戚等人。其间,有一名患者用了该药品后发生不适,引起他的注意,上网查询,结果查找到确有这个牌子,但地址不符,感到这批药有问题,便找到上家方某,要求其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出厂证、批号凭证等证件,但方某一直未能提供。他便肯定这个药有问题,但还是非法获利3万多元。案发后,经黄山市食药监局认定,3名被告人所销售的标识为“上生”牌人血白蛋白为假药。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周某、方某等人均未取得《药品许可证》,所销售的货源来自江西省杨某父子。根据去年6月14日,广西、湖南警方联合侦破的特大制售假人血白蛋白案查明的案情,得知犯罪嫌疑人刘某夫妇利用蒸馏水通过饮水机进行灌装,加入维生素K1进行调色,用药品压盖机封盖,简易消毒后手工标签,打码装箱,然后以每瓶6元至6.5元的价格销售给赵某,再通过物流销售至江西、湖南等地。其中,赵某恰是杨某父子的供货上家。
据了解,该案审理期间,周某退出了非法所得15万余元,张某退出非法所得3万余元。同时,歙县有关单位还为张某出具了《社区评估意见书》、证明等,证实其平时表现较好,家庭经济困难,建议对其从轻处罚或宽大处理。屯溪法院遂根据被告人周某、方某、张某的犯罪事实、性质、社会危害性等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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