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工坠楼致瘫判后调解获赔偿
近日,因坠落致瘫的潘某委托其子在歙县法院领到了期望已久的赔偿款。承办法官欣慰地感叹:“该案标的额达137万余元,原告全身瘫痪,需要完全护理,能够在判后执行和解,实属不易。”
潘某受雇于张某为一房屋粉刷外墙,不慎坠楼,造成全身瘫痪。谁知该房系违章建筑,所有人不明,潘某在只拿到十几万元的部分医疗费后,无人认赔,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查明案件事实后,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遂依法作出判决:张某承担90%的赔偿责任,违章建筑房屋的共有人与张某承担连带责任。该案告一段落。但承办法官并没有一判了之,而是继续与原被告进行沟通,一边做好原告的判后答疑,一边耐心地对被告释法明理。几经努力,终于成功促成双方和解。 ·汪海军 江颖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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