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告继子求赡养耐心调解唤亲情
凌老汉为索要赡养费将自己的继子也是唯一孩子张某诉至歙县法院。日前,经承办法官调解,凌老汉终得赡养,晚年生活有了着落。
凌老汉诉称,自己和张某母亲于1985年结婚,当时张某年仅13岁。2011年8月,张某母亲去世,而张某2013年以来对他不闻不问,如今自己身体不好,干不了活,没有经济来源,无奈诉诸法院,请求让张某承担赡养义务。而张某称,自己并非故意不赡养继父,之前每年都给生活费,就今年没给。因为气继父把名下的田地给了继父的侄子耕种,加之目前自己家里的经济也比较困难,小孩读初三,自己身体也不好,每个月要还房贷。
得知这些情况后,法官针对张某做工作,让其认识到继父子之间虽没有血缘关系,但因抚养关系而建立起来的赡养义务仍受法律保护,其父子亲情更应弥足珍惜。最终,经过法官调解及双方的沟通,张某表示今后一定履行赡养义务,凌老汉也表示将其名下的田地交给张某管理使用。 程鹤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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