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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新农合大病再保险惠民生

黄山日报 2013-11-14 12:12 大字

本报讯 “上次新农合已经给报销了20万元。这次通过大病再保险,又给我们报销了6万多元。本来这么多医药费我们想都不敢想,这下子真是减轻了我们的负担,给了我们继续治病的希望。感谢党和政府啊。”这是歙县坑口乡瀹潭村村民方阿五和老伴方绣朵拿到新农合大病再保险报销款后的真情表达,也代表了所有受益于黄山市今年全面实施的新农合大病再保险政策的参合农民的真实心声。

由于患大脑动脉瘤,方阿五今年已经多次到杭州住院治疗,先后花费医疗费用35.02万元,巨额医药费给这个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增加了更大的负担。歙县卫生局新农合中心了解这一情况后,在为其报销20万元新农合年度最高补偿资金基础上,根据大病再保险政策,又给予了他6.39万元大病再保险补偿,这也是该县实施新农合以来补偿资金最多的一例。经过持续治疗,目前,方阿五的病情已经有一定程度好转,他和老伴表示,有了这个政策,他们也有了继续看病的信心,希望能够早点治好他的病。

为有效减轻重大疾病患者经济负担,切实提高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今年黄山市在全市范围开展了城乡居民大病再保险试点工作,对参合农民规定大病再保险起付线,对超过起付钱的部分,划分成五个补偿费用段,分别给予从低到高不同比例补偿,给予参合农民多重保障,解决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试点工作实施以来,各区县强化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大力做好大病再保险补偿基金筹措。同时,规范操作,对符合补偿要求的大病患者,及时审核,及时兑现补偿资金。今年前三个季度,全市累计补偿大病患者400人次,补偿总金额207万元。

市卫生局副局长李瑜娟告诉记者,下一步,黄山市将结合今年大病再保险执行情况和明年新农合资金筹集情况,对大病再保险实施方案进行调整和优化,让更多的重特病患者享受到大病再保险的政策,切实帮助他们解决资金上的困难,让新农合惠及更多的人民群众。 ·殷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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