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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县雄村乡推行蔬菜大棚项目好事没办好 惹得众人恼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3-11-26 11:04 大字

种菜比种粮食经济效益要高,政府出资,为农民建设蔬菜大棚,听起来这对农民是天大的好事,却遭到了农民的反对。农民认为政府在强行推进,政府认为农民没眼光,这正验证了那句老话:好事还要办好,这才算是真的好事。

近日,歙县雄村乡柘岱村一农民告诉记者,该村村委会主任用推土机强行推了村民近20亩耕地,说是要种菜,今后不准再种粮食了。“我们山区,本来种粮食的土地就少的可怜,都种了菜,我们今后吃什么?所以,我们就不同意种菜,”反对归反对,但村委会主任还是带人用推土机强行把土地推平了,村民们都觉得这简直是目无法纪,根本不把农民的权利当回事。

农民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农民想种什么就种什么,在法治日益完善的今天,这已经是一个基本常识,难道柘岱村村委会主任不知道吗?

记者随即联系了雄村乡党委凌书记,凌书记告诉记者,柘岱村原本就有种蔬菜的悠久历史,现在进行的蔬菜大棚建设是2012年该村申报的一个项目,政府投资200多万元建设一个160亩的标准化蔬菜大棚基地,一个大棚占地约1亩,由县农委统一搭钢架大棚,棚上的塑料薄膜由群众自筹资金建设。

凌书记介绍,据测算,一个钢架大棚一年一季的利润可达到8万元左右,其效益远远大于种粮食,因此,大部分群众对此都认可,只有少部分群众不同意。现在先期推平的土地都是经过农民认可的,政府并没有强行推行。对于不同意的农户,他们会继续做工作。

部分反对此项目的农民则表示,大棚蔬菜效益虽高,但要求的劳动力也多,技术要求也高。现在在家种地的基本都是老人,根本没法操作,因此,政府说的这些利润没法实现。

对农民的疑惑,凌书记表示,大棚建成后,如果农民实在因劳力、技术等原因无法种菜,可以将大棚和土地一起流转给别人种植,而农民认为,柘岱村地处偏僻,根本不会有人来流转。

政府想推进蔬菜大棚基地建设,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其出发点是好的,但农民不理解,有顾虑,各有各的道理。现在最重要的是,双方坐下来好好沟通,互相理解,找出既尊重农民自主经营权又能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好办法。 本报记者 胡明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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