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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能动司法提高服务水平——歙县法院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工作生命线

黄山日报 2013-03-26 14:21 大字

2012年,歙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依法调整经济社会关系,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提高司法质量,大力推进司法改革,实行均衡收结案,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提升全院干警思想政治素养和司法能力,为推进法治建设,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

积极践行能动司法,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该院立足县情,积极践行以“服务型、主动型、高效型”为鲜明特征的能动司法,切实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有效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不断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上海市农工商集团练江总公司,地处歙县桂林镇境内,与该镇桂林村、岑山村、新民村、江村、潭石村毗邻,经常发生边界纠纷,过去几年曾发生多起群体性事件。去年7月10日,练江总公司总经理徐某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找到歙县人民法院院长陈二民,向他倾诉该公司与周边村发生争地争水纠纷,生产经营无法开展的苦衷。陈二民院长耐心接待了徐某一行,详细了解了桂林镇原新民村个别村干部,长期以来,乱占国有土地建房,鼓动村民争地闹事,侵占国有资产的情况。当日,陈二民院长亲自指挥,由行政庭负责人带领法官前往桂林镇案发现场查看,掌握第一手资料。在歙县公安局经警大队、练江公安派出所的全力配合下,终于查明该村干部叶某,利用职务之便,私自雕刻公章,利用桂林镇新民村烟叶基础建设组的假单位,与安徽省皖南烟叶有限公司签订假合同,侵占国有土地11.5亩的事实。办案法官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叶某触动很大,经过批评教育后,深刻认识到行为的违法性和严重性。在歙县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和歙县公安局经警大队民警及练江公安派出所民警的现场监督下,于7月30日,叶某组织民工自动用推土机,拆除了擅自违章建设的烟草烤房,并将侵占的11.5亩国有土地归还练江总公司管理使用。

歙县法院不是就案办案,而是能动司法,积极处理有关重大疑难纠纷,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维护了黄山市东大门的和谐稳定。

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全面提高司法质量

为进一步规范庭审行动,强化庭审功能,提高法官的驾驭庭审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水平。去年4月份以来,歙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员岗位大培训中开展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活动的通知》及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两个评查”活动的通知精神,在全院范围内,认真开展“两评查”活动,取得了明显效果。

该院制定了“两评查”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活动领导组。评查活动分为学习动员、实施评查、整改提高、总结表彰四个阶段,并做到组织领导,学习讨论和评查举措“三个到位”。在开展“两评查”活动中,该院要求各业务庭积极开展自查自评互查互评活动。庭审评查围绕庭前准备、庭审思路、庭审程序、庭审礼仪、驾驭能力、庭审效果等方面进行,裁判文书评查围绕文书格式、诉辩主张与纷争焦点,证据采信与事实认定、裁判理由、法律适用、裁判主文等方面进行。

歙县人民法院经过半年多时间的“两评查”活动,全院干警的办案水平和责任意识、公正意识显著提高。副院长洪金顺、吴政分别亲自带领政治处、纪检组、技术科、行政庭、执行庭的同志,参加庭审旁听,翻阅案卷,评查庭审和法律文书。歙县民事审判一庭,2012年受理案件203件,结案796件,结案率97.55%,案件受案数占全院受理案件的一半,人均办案近百件。该庭法官汪海军,积劳成疾,两次住院,但他一心扑在民事审判工作上,全年审结96件,调撤案件71件,调撤率73.96%,并被评为安徽省“办案标兵”。庭长张周龙经常放弃节假日休息办理案件,2012年收案125件,结案122件,为全院办案数最多的法官。

该院去年受理各类案件2229件,审结案件2176件,结案率为97.6%;审限内结案率为100%,结案标的额1.3亿元;调撤案件1202件,调撤率80.94%。当前全院干警拧成一股绳,形成合力,案件质量和效率稳步提高,案件收结案数位列黄山市前茅。

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不断提高法院公信力

歙县人民法院去年以来正式恢复了人民陪审员制度,改变了过去流于形式的做法。经院党组研究决定,专门成立了人民陪审员办公室,制定了《歙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对人民陪审员责任、权力和义务、培训、管理、经费保障,考核奖惩一一作出了规定。院领导,经常保持与人民陪审员的联系和沟通,积极组织他们参与案件审理,全力化解矛盾纠纷,同时接受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监督。2012年,该院共立普通程序案件217件,人民陪审员共参加了131件案件审理,其中,民事75件、刑事52件、行政4件,参审率为60%,比过去有大幅度提高。陪审员宋社辉2012年共参加庭审40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该院领导充分听取和采纳他的庭审意见,他的观点越来越受到重视。

歙县人民法院加强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人民陪审员起到了法院和群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人民陪审员宋社辉说:“群众往往从自身利益出发,期望值较高,容易对法院和法官产生误会。这个时候,我们这些民间审判人员就是他们双方的调和剂,许多民事、行政案件和解撤诉与我们从中扮演的角色分不开的。因此,法院在人民群众的公信力不断得到提高。”

提升干警政治素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歙县法院广大干警认真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积极参加“人民法院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深渡法庭庭长朱国强,六年前从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岗位到深渡法庭履职,当时儿子读初一,父亲身患重病,经常住院。元月28日,父亲突发脑溢血被紧急送往市人民医院抢救,他得知后,强忍着泪水,仍坚持开庭审理民事案件,2月2日晚上陪护父亲,第二天早晨又风尘仆仆带领法官前往浙江临安市办案。在他的带领下,深渡法庭不仅办案数量、办案质量得到很大提高,而且今年“两评查”活动,深渡法庭被评为安徽省先进集体,副庭长谢建徽被评为黄山市办案标兵。为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提高案件质量,确保司法公正,该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设立了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办公室和评查小组,并制定印发了《歙县人民法院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办法》,案件质量监督调查采取一般案件随机抽查、重点评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做到透明有序,对错案进行严格的追究程序。依照《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追究责任,包括通报批评,取消办案资格,扣发奖金、补贴等,并作为法官晋级、晋职及评先评优的参考依据。该院执行局副局长姚生,一心扑在执行工作上,他所经办的案件大多是重大疑难案件,顶住方方面面的压力,严格依照法律办事,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依据判决书条款,依法执行,既维护了法律权威,又促进了县域经济发展。他说:“我们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不动摇,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执行工作的生命线。”

·许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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