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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公安局反馈:严禁民警直接介入“拆迁”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1-07-19 12:41 大字

本报讯 7月12日,省公安厅向本报来函,反馈了对歙县公安局徽城派出所警察参与拆迁工作的调查结果,确认了徽城派出所副所长牛寒冰协助政府针对拆迁工作开展了相关的宣传工作。黄山市公安局领导要求歙县公安局要从此事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月22日,本报刊发稿件《警察便衣参与拆迁事发歙县徽城镇,副所长称不是以警察身份工作》,同时,请省政府法律顾问、安徽大学法学院资深教授陈宏光及其指导下的安徽大学法治新闻组对此行为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在读者中引起了很大反响,也引起了省公安厅领导的高度重视。

省公安厅领导立即批示黄山市公安局对该问题进行调查了解,黄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吴端芳亲自率领督察支队主要负责人深入歙县公安局了解核实。

歙县公安局上报的调查报告称,徽城派出所副所长牛寒冰主管该所的社区警务,七川拆迁户所在的区域包含在所辖范围内。今年2月25日至3月26日,徽城镇政府需在七川村拆迁,牛寒冰等同志为掌握拆迁区内的社会治安情况及群众的思想动态,在歙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汪志恒的指导下,加强入户走访工作,期间针对拆迁户开展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

尽管派出所安排工作的初衷是好的,工作过程也没有与当地居民发生任何矛盾,但不可避免地使群众产生了“警察+拆迁”的联想,说明派出所在贯彻上级文件精神时思想敏感性不足、工作安排考虑欠周全。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歙县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民警学习领会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和公安部党委下发的《2011年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的精神实质。徽城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表示,在今后工作中,将尽量避免警察直接与动迁户接触,民警在开展日常治安管理和社区警务活动中不再直接介入“拆迁”事宜,以免引起群众的误解。

现在,在日常工作中,当地社区民警已自觉避免介入“拆迁”事宜,歙县公安局在总结该事件的经验教训基础上,针对如何规范警察的职务行为进行了认真的剖析和讨论,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全面地贯彻落实好相关规定,并自觉接受媒体等社会舆论监督。

歙县公安局在调查报告中同时表示,拆迁特别是拆违过程中经常发生纠纷和打架事件,报警后需要处置的警情一直不断。徽城派出所接警后,一面积极对发生的案件进行调查处置,一面加强对辖区的治安管理和服务工作,尽力维护辖区的和谐稳定。

(本报记者

胡明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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