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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求助信 牵动记者心一封感谢信 表达读者情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1-03-22 12:54 大字

自留山被他人占用,占用者获得了利益,自留山主人叶清茂却连最基本的补偿也没得到,这不禁让80岁的老叶悲从中来。去年12月13日,歙县雄村乡柘林倍村四组的老叶给本报写信反映此事,并随信寄来了他的自留山使用证,这张1981年颁发的证件显示,老叶的这块地面积为一亩零八厘。

老叶在信中反映,2009年九、十月间,他的地被汪某占用,村支部书记汪玉发曾协调过此事,但双方因价格差异太大,没有协调成功。2010年6月,汪某同意给老叶三四千元作为补偿,双方再次未能达成一致。

接到老叶的反映后,本报随即将问题反映至雄村乡政府,1月24日,雄村乡政府向本报反馈了此事的调查情况,据雄村乡政府调查:

叶清茂户这块地总面积1.08亩,2006年左右,砂场因施工需要占一点地,就找到叶清茂户及周边相邻户,其它户由组里按户人口进行补偿统一发放。叶清茂户当时不同意,砂场老板就在附近4组与5组交界处留出一片面积相当的地块给叶清茂。近年来,砂场通过频频转包,现已换了几任老板,叶清茂所述地块现被砂子覆盖,与砂场连成一片。

雄村乡政府认为,该地块属于河边荒草地,系非利用地性质,雄村乡政府多次协调,要求现任砂场老板 (2010年6月承包)在原来基础上提高补偿标准,以1万/亩的标准给予叶清茂补偿,目前,该补偿款已由砂场交到乡政府。

但本报记者查询歙县土地补偿标准后得知,歙县雄村乡农用地的补偿标准是28560每亩,未利用地的补偿标准是14280元每亩,按照未利用地的标准,老叶的1亩多地的补偿不止1万元。

记者随即将此信息反馈至雄村乡政府,雄村乡非常重视此事,再次进行协调,2月28日,雄村乡政府向本报记者反馈,砂场老板补偿老叶17000元,对此结果老叶表示满意。

2011年3月2日,老叶再次给本报记者写信,这次不是投诉信,是感谢信,在信中老叶再三对本报表示感谢。他说:本报记者在百忙中为他维权费时费神,与雄村乡政府联系并督促其进行协调,乡村两级领导多次派员下访协调此事。多亏本报记者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否则,在这很短的时间内,凭他个人是无法解决此问题的。

本报记者 胡明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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