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歙县完善失地农民保障

江淮时报 2010-11-05 10:57 大字

本报讯 据悉,歙县2009年3月28日以后符合保障条件的失地农民实现了应保尽保。这主要得益于县政协委员的一份提案 《关于完善失地农民保障机制的建议》。

这是一件特类提案。今年以来,歙县政协在提案工作上再出新招,把那些政府部门无力或无权办理,必须经县委、县政府专门研究并拿出具体落实办法或意见后交给有关部门落实的提案作为特类提案,直接交给县政府办理。 《关于完善失地农民保障机制的建议》切实反映了广大被征地农民的现实需求,也反映了目前社会保障体系亟待完善和加强。该提案作为特类提案交办后,县政府十分重视,多次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专题调研,研究制定了《歙县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了该县被征地农民保障政策。该办法明确规定: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基金由政府、村(组)集体和个人共同出资筹措。政府出资部分从土地出让收入等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中列支。政府每年从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中按5%比例计提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基金。集体出资部分从土地补偿费、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收入、村(组)集体其他收益中列支。个人帐户资金由保障对象按选定的档次标准缴纳。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收缴,转入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基金专户。县财政部门设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基金专户,负责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基金管理和拨付。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江俊峰)

新闻推荐

洪水中屹立政协人不屈的身影——歙县政协副主席谢建平投身抗灾一线遇险负伤

歙县政协副主席谢建平投身抗灾一线遇险负伤

歙县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歙县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