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坚持执法为民维护社会稳定

黄山日报 2010-04-06 18:22 大字

歙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坚持司法为民理念,为社会政治稳定作贡献。

该庭2009年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2件,案件涉及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土地行政管理、林业行政管理、房屋产权、移民安置、工商行政管理等,其中有关民生案件9件。结案12件,结案率为100%。由于工作到位、判决有据,体现了公平正义,一年来,无上诉改判案件发生。该庭始终牢记依法治国、执法为民、服务大局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一切做到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办好每一件行政案件。今年元月29日,庭长程宇带领2名法官前往偏僻的竦坑村办理行政非诉案件,在履行了裁判文书送达手续后,顾不上休息,协助溪头镇人民政府和竦坑村委会,调处了一起江某某与郑某某因挖冬笋引发的打架纠纷,双方握手言和。

在行政审判中,该庭加强和改进行政审判工作,充分发挥行政诉讼在促进依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既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又大力弘扬“和为贵”的传统思想文化,注重用调解手段解决行政争议。如郑村胡某某诉被告郑村镇人民政府、第三人毕某某土地行政管理一案。原告胡某某不服郑政发(2008)242号《关于对郑村村毕某某户与胡某某户水沟面积使用权争议的处理决定》的具体行政行为。经开庭审理后,合议庭认为被告郑村镇人民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该庭法官多次深入案发现场,实地丈量土地,对重要证人追踪调查,经过艰苦努力,终于使原告、第三人重新划分了双方土地界址,被告改变了具体行政行为。原、被告、第三人达成和解,以原告撤诉结案,做到案结事了。既维护了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严肃性,又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计划生育是一项基本国策,由于农村重男轻女现象较严重,加上许多育龄夫妇外出打工,社会抚养费征收任务十分艰巨。为促进全县计划生育工作的正常开展,切实做到依法征收,该庭把征收社会抚养费类非诉行政案件审查作为行政审判工作重点之一。去年共受理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非诉行政案件审查71件,标的76.21万元,做到及时审查、及时送达、及时执行。有力地促进了全县计划生育工作步入规范执法、依法管理轨道。该庭加大行政诉讼法的宣传力度,保护当事人诉权,从根本上解决行政诉讼告状难,正确把握好诉权和诉讼权的关系,提高行政案件的质量和效率,缩短诉讼周期,所审理的行政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审结。

歙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认真贯彻最高法院《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审判工作的意见》精神,探索和完善行政案件协调机制,创新行政诉讼裁判方式,快速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为维护社会稳定,闯出了一条新路。

·许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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