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一起厅长关注的邻里纠纷

安徽法制报 2010-01-14 02:02 大字

日前,歙县司法局成功调处一起省司法厅厅长关注的邻里纠纷,一场延续了20年的纠纷终于化解。

歙县璜田乡胡某与邻居江某发生纠纷长达二十余年之久,为此,胡某到处上访,并写信到省市甚至国家相关部委。2009年9月29日省司法厅厅长孙建新收到人民来信后,做出批示:歙县司法局关注调处。根据孙建新厅长的批示,11月3日,歙县司法局工作组驱车近4小时来到信访人的家中,了解纠纷的情况,并查看了纠纷争议焦点宅基地,提出初步调处的意见。

考虑纠纷另外一方当事人不在家,希望纠纷能处理在基层。 12月3日,安排人员与信访人胡某进一步进行沟通,了解胡某的思想动态。 12月14日,在多方联系下,工作人员与对方当事人江某取得联系,并进行沟通,了解双方矛盾的深度根源:其实纠纷起源于1981年,信访人胡某建房子时需对江某的祖坟进行迁移。当时胡某与江某的父亲口头协商共同把江家的祖坟迁移,可口头协议内容双方述说的不一致。 80年代末,双方为该宅基地的使用问题产生矛盾甚至打架,江某父亲去世后,双方的矛盾进一步升级。

县司法局工作人员在详细调查,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的基础上,考虑再三,决定召集璜田司法所工作人员、璜蔚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以及双方当事人到县司法局进行调解。 12月21日,县司法局首先明确告知信访人胡某和对方当事人江某都没有提供争议宅基地的合法有效权属证明。为此,依据法律规定,该争议宅基地归村集体所有。其次,工作人员针对宅基地上胡某修建了20年的简易厕所和简易猪栏,明确告知江某,虽然信访人的厕所和猪栏没有合法审批,但是已修建了20年,是个人合法财产,应予以保护,不应纳入到该争议宅基地范畴。为妥善解决双方当事人延续了20多年的纠纷,县司法局工作人员对空闲宅基地权属问题进行调解,采取多方劝说、背靠背分别做工作等方法,最终纠纷双方当事人同意空闲宅基地一人一半,靠江某房子的一半归江某使用,另一半归信访人使用。 ·萧山·

新闻推荐

歙县消费知识竞赛人气高

消费知识竞赛人气高

歙县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歙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