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今起备案登记 2月18日-3月31日,市民可免费就近办理 市区部分道路路段将全时段禁行

江淮晨报 2022-02-18 00:33 大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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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记者从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月18日起,市区范围将开展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登记备案、部分道路禁行管理及相关执法工作,四县一市参照执行。

备案登记广大市民可免费、就近办理

本次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备案登记将在2月18日至3月31日期间免费进行,逾期不再进行。市区先期的备案登记点共有38个。后期将结合市场分布及管理实际设置流动点。四县一市备案登记点由各县、市另行发布。

对于截至2022年2月18日前(不含2月18日)购买的未经工信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使用电力驱动用于载客或者载货的三四轮车辆,车主或管理人可选择就近备案登记点办理备案登记并领取、安装备案登记标志。

车主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及在用的电动三四轮车辆前往备案登记点申请备案,工作人员将发放备案登记标志,并在车辆左侧指定位置打刻字符“YBA”(已备案)。

自2022年4月起,合肥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将全面进入规范化阶段,实现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增新量、消化存量、限行限载”,城市品质进一步提升。

通行规则市区部分道路路段将全时段禁行

自2月18日零时起,全市高架桥(含高架桥连接部)及上跨式立交桥面,下穿桥及隧道,一环路全段、二环路全段将全时段禁止违规电动三四轮车通行,上述车辆需通过禁行道路路口的,可以借道穿行。

同样采取全时段禁行的还有市区部分主干道,主要为:长江路(西二环至马鞍山路段)、长江东大街(马鞍山路至东二环段)、徽州大道(淮河路至南二环段)、金寨路(屯溪路至安庆路段)、方兴大道(上海路至徽州大道段)、包河大道(紫云路至环湖大道段)、中山路(上海路至包河大道段)、潜山路(习友路至黄山路段)、怀宁路(习友路至黄山路段)、休宁路(怀宁路至潜山路段)、阜阳路(北一环至淮河路段)、寿春路(蒙城路至环城东路段)、黄山路(宁国路至玉兰大道段)。

此外,根据《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违规三轮车四轮车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以及其他车辆要素既不符合非机动车产品国家标准,又不符合机动车产品国家标准,属非标准车,需按照非标准车通行规则通行。上述车辆在允许通行的道路及时段内上道路行驶时,有辅道的,需在辅道内靠右侧通行;未专门设置辅道的,需靠道路右侧通行。

同时,还需注意的是,载货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不得用于载人,载货尺寸不得超过车身。四县一市通行规则由各县、市另行发布。

相关处罚违规载人载物将罚款200元

此前,合肥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管理的通告》表示,将对违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设置过渡期至2024年4月30日。在过渡期内上道路行驶时,应当遵守通行规则。

过渡期后,违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不得上道路行驶,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违规上道路行驶或者停放的,由有关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现明确,对于违反禁行规定、违反规定载货及载人的,公安机关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对其交通违法进行处罚,涉及其他交通违法的将一并处罚。其中,驾驶违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违反禁行规定的,处警告或20元罚款、不记分并可扣留车辆;驾驶违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违反规定载人、载物的,处200元罚款、不记分并可扣留车辆。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任海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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