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刑犯刑期内上街溜达?别让保外就医成“保护外衣”
当司法惩罚的完整性,在同一个“坑”中跌倒多次,我们就有必要针对性地反思:别让保外就医,成为保护违法犯罪分子的惯用外衣。
一个把同村人打伤致死、本该在监狱内服刑的人,却堂而皇之地出现在了村镇的大街上。当看到这样的场景,你会作何感想?不管你敢不敢想,总之,类似的事情又一次被曝光了——
近日,安徽黄山市休宁县“伤人致死被判刑12年,行凶者没蹲过一天监狱,村民看见他在大街上”的消息,引发关注。9月13日凌晨,休宁县委政法委通报称,已成立联合调查组,将全面开展调查,调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这事之所以被曝光,很难不让人联想,是沾了内蒙古呼伦贝尔巴图孟和案的“光”。前不久,半月谈报道了巴图孟和在1992年因故意杀人罪获刑15年,却没有坐过一天监狱一案,让“纸面服刑”一词进入公众视野。
休宁的这起同类案,从报道来看,疑点非常多。比如,罪犯王某两次获批保外就医,相关材料中均提到了“经法院批准”,但记者分别前往休宁县人民法院及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发现两级法院卷宗里都没有王某保外就医的批准文书。
再如,“重病缠身”的王某本该在医院治病,村民却反映他刑期内结婚生子,在县城、村镇大街上出没。按照法律规定,保外就医的罪犯应由所在地公安机关监督考察;如果罪犯病已痊愈刑期未满,应收监继续执行剩余刑期。
那么,即使王某“病重”是真的,监外执行的监督、病愈后及时收监等工作,又是如何做的?这些疑问都需要一个更详实、有力的回答。
巧的是,巴图孟和一案已被查实系“不符合保外就医规定,违法出狱”;呼和浩特最近又爆出一起杀人犯“纸面服刑7年”事件,也是“病情鉴定造假”。那么,休宁这起案件,是否也是同“病”相“联”?我们拭目以待。
保外就医,本是出于人道主义,对于那些因患严重疾病不得不外出就医的罪犯,经司法机关批准让其取保监外医治的执行方法。它理应是非常严肃的,理应有着严格的程序和审核。一旦它漏洞百出时,对应的就是公平正义的千疮百孔。
报道中有一处细节,2012年,受害者父亲在去世前,还不忘叮嘱子女们一定要将此事查个水落石出。可见,罪犯“逍遥狱外”,给受害者家属们带来的伤害,往往伴随一生,甚至终生抱憾。
当司法惩罚的完整性,在同一个“坑”中跌倒多次,我们就有必要针对性地反思:别让保外就医,成为保护违法犯罪分子的惯用外衣。
类似的事件,从“家属们四处诉求”到“媒体曝光、舆论关注”,给真相的查明和正义的实现提供了声量。相应地,一旦被彻底查清、严厉查处,就会形成示范效应,可以推动保外就医等司法程序的完善进步。我们期待休宁县司法部门,能够言出必果,促进正义的最终实现。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与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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