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农民参与环境整治 省政协委员陈定新
今年是国家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的最后一年。乡村环境卫生是农民最关心、最现实、最急需解决的难题。
从目前乡村环境整治状况来看,农民参与环境整治的内生动力仍然不足,突出表现是:农民参与意识不强,有的地方环境整治全由政府包揽,存在政府干、农民看等现象;信息公开监督制度缺乏,有的地方在项目规划、选址、设计、建设和运营等环节缺乏农民群众监督;基层党组织发挥作用不足,有的地方不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未能在村庄环境整治上发挥农民党员的作用;村民环境意识差,多年来养成的生活习惯仍未改变,乱丢、乱倒、乱扔、乱堆等现象随处可见。
开展乡村生活污水、垃圾等环境整治,单靠政府确有难度。农民既是农村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又是乡村环境整治、垃圾分类、资源节约的实施主体。激发农民参与环境整治的内生动力,是破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难题、加快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一项重要措施。
对此,提出如下建议:
明确政府和农民环境整治责任,合理划分事权。坚持政府引导、农民参与双轮驱动。政府部门要强化引导、做好规划、政策支持、试点示范等相关工作,完善公开监督机制,建立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引导村民积极参与项目建设和管理,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引导农民自觉参与维护干净整洁的公共空间和生活环境。农民是乡村环境整治的主要参与者和直接受益者。注重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激发农民参与环境整治内生动力。明确农民在施用化肥农药使用、家禽牲畜饲养、家庭垃圾处理、建筑渣土等维护公共环境、庭院内部、房前屋后环境整治责任,进一步养成良好的环境家庭卫生习惯。
完善相关制度机制,推进村民自治。在村庄环境整治中,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相关制度,给农民带来真正的实惠。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 “门前三包”、垃圾分类积分制等措施,调动农民积极性;建立完善垃圾分类收集、节约用水、村庄环境卫生、古树名木保护等村规民约,通过群众评议等方式褒扬乡村新风。通过“民事民治、民事民办、民事民议”的方式,综合考虑污染防治形势、经济承受能力、农民意愿等因素,合理确定污水垃圾处理农户缴费标准,建立健全村庄公共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融合绿色产业发展,激发农民参与。安徽省自然、人文资源丰富,生态环境良好,要形成农民把乡村环境整治作为自己的自觉行动,把激发乡村农民内生动力与农民增收致富结合起来,加强乡村环境整治与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乡村康养等产业项目融合,加快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垃圾分类收集、畜禽粪污治理、秸秆农膜回收处理、粮食种植科学用肥用药、果菜茶施用有机肥等,实现人居环境改善与乡村产业融合发展,助推农民脱贫致富、建设美好幸福家园。
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力度,提升环保意识。积极倡导并鼓励农民自觉践行绿色生活、绿色消费,形成低碳节约、保护环境的社会风尚。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微信、人工智能等方式,加强环境保护整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农民的环境保护意识,逐步改变农民乱扔垃圾、乱排污水等不良生活习惯;总结和推广安徽省黄山休宁县在激发农民环境整治内生动力方面的经验做法,发挥以点带面、辐射带动作用。强化党员标杆意识,充分发挥村干部、老党员、家族带头人、乡贤和农村致富能手等人员作用,进一步推进乡村移风易俗、改进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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