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

黄山日报 2020-03-30 05:34 大字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黄山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7名委员,2019年召开2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

1.黄山市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增值收益及分配计划执行情况;黄山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

2.黄山市2019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增值收益计划及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3.各区县政府和市级园区管委会2019年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目标任务;

4.调整黄山市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标准;

5.调整规范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恢复差别化利率政策,调整恢复异地贷款业务,规范租房提取条件、调整二手房贷款有关操作规定;

6.增加屯溪农商行和徽州农商行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受委托银行。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市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设6个科室,6个管理部。从业人员63人,其中,在编44人,非在编19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9年,新开户单位259家,实缴单位2810家,净减少单位171家;新开户职工1万人,实缴职工9.3万人,因对长期不动户清理销户,净减少职工0.84万人;缴存额16.9亿元,同比增长14.27%。2019年末,缴存总额140.4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68%;缴存余额42.9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91%。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2家,与上年持平。

(二)提取:2019年,提取额12.32亿元,同比下降8.27%;占当年缴存额的72.9%,比上年减少17.9个百分点。2019年末,提取总额97.5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46%。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35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45万元;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25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35万元。

2019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5万笔6.98亿元,同比分别下降7.41%、5.68%。

2019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5.61亿元。

2019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9万笔76.49亿元,贷款余额39.19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6.85%、10.04%、3.62%。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1.27%,比上年末降低7.3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0家,比上年增加2家。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无

(四)购买国债:2019年,未购买国债。2019年末,国债余额0亿元。

(五)融资:2019年,融资0亿元,归还0亿元。2019年末,融资总额2.3亿元,融资余额0亿元。

(六)资金存储: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6.32亿元。其中,活期0.04亿元,1年以上定期0.19亿元,其他协定存款6.09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91.27%,比上年末减少7.3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9年,业务收入14465.26万元,同比增长4.09%;其中,存款利息1953.68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2511.58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0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9年,业务支出5384.12万元,同比增长0.94%;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4332.17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050.01万元,其他支出1.94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9年,增值收益9081.14万元,同比增长6.05%,增值收益率2.23%,比上年下降0.05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9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0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890.91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190.23万元。

2019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890.91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461.27万元。

2019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9876.24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3667.57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9年,管理费用支出1344.91万元,同比下降33.68%。其中,人员经费595.56万元(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50.58万元(含办公、水电、邮电、宣传、培训、物业管理、交通费等),专项经费698.77万元(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和综合服务平台更新改造优化升级费用等)。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42.75万元,逾期率0.11‰。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提取。2019年,未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2019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9876.24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2.52%,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43%。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无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9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下降5.74%、下降8.27%和增长14.27%。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2.06%,国有企业占15.55%,城镇集体企业占1.07%,外商投资企业占0.9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3.5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74%,其他占4.06%。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5.13%,国有企业占20.48%,城镇集体企业占1.7%,外商投资企业占1.3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5.5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3.4%,其他占2.36%;中、低收入占98.57%,高收入占1.43%。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6.17%,国有企业占15.91%,城镇集体企业占0.57%,外商投资企业占2.4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6.1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5.79%,其他占2.99%;中、低收入占99.59%,高收入占0.41%。

(二)提取业务:2019年,2.59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2.32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3.9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6.51%,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5.53%,租赁住房占1.87%);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6.09%(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3.1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22%,其他占1.68%)。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18%,高收入占1.82%。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支持职工购建房29.18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4.66%,比上年末下降1.27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1192.04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6.25%,90-144(含)平方米占71.71%,144平方米以上占12.04%。购买新房占70.57%,购买二手房占29.43%。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4.16%,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5.84%。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9.59%,30岁-40岁(含)占30.66%,40岁-50岁(含)占26.12%,50岁以上占13.63%;首次申请贷款占79.06%,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20.94%;中、低收入占98.9%,高收入占1.1%。

2.异地贷款:2019年,发放异地贷款5笔87万元。2019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29337.1万元,异地贷款余额20180.84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无

4.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无

(四)住房贡献率:2019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02.49%,比上年下降21.37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当年机构未调整,但住房公积金行政管理职能调整到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局;经黄山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2019年第1次会议通过,增加屯溪农商行和徽州农商行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受委托银行。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调整情况。目前黄山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可在5%-12%区间内选择确定,已开户单位仍可按原缴存比例执行。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工资应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执行。其中,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按照黄山市财政局等三部门《关于规范市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事项的通知》(黄财综〔2018〕343号)范围计算。2019年7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黄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得高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8年黄山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18408元;最低不得低于2018年黄山市中心城区最低工资标准1280元。

2.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取消异地调动并户口迁出本市提取,缴存职工异地工作调动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待其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再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3.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调整提高黄山市引进人才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对2016年以来,黄山市引进的符合“黄山人才10条”政策的高层次人才和机关事业单位招录的985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黄山市内购买住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规定的,由市公积金中心根据市人才办提供的人才名单,在计算其个人可贷款额度时由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3倍调高至6倍。调整恢复异地贷款业务,拥有黄山市户籍的市外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黄山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符合黄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其他条件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黄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取消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须提供二手房评估报告的规定,改由申请人签署《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承诺书》,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核查认定。

4.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情况。根据人民银行有关人民币存贷款利率调整的通知规定,当年归集和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统一按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1.5%计息;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按2.75%、3.25%执行。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按照住建部有关要求,建成了集住房公积金官网、网上办事大厅、12329服务热线、12329服务短信、自助查询机、皖事通、支付宝等多服务渠道同源的智慧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并将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入口接入“安徽省政务服务网(黄山分厅)”,所有可办理的服务事项已全部接入。通过线上渠道可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实现单位缴存业务办理“零跑腿”“不见面审批”,线上渠道还可办理个人的住房公积金查询、离退休、离职类销户、购房类等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前还款业务,为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自上线以来,运行安全平稳高效,得到住建部、省住建厅及广大缴存单位和职工的充分认可,于2019年7月以“优秀”等次通过住建部联合检查验收组验收。截至2019年底,综合服务平台注册人数为85363人,其中:微信公众号“黄山公积金”关注人数已达6.76万人,占全市缴存职工人数的61.57%,累计发送12329短信103.46万条。2019年,缴存单位线上办理归集业务累计20034笔,其中汇补缴类资金业务5652笔,通过实时结算资金2.52亿元,占全市年度归集额的14.91%。

按照黄山市住房公积金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方案,落实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对业务办理的各环节通过“12329”短信推送告知,实现业务办理结果“不见面”送达;按照“八个一律”清理标准,切实推进减材料,取消了所有业务身份证复印件和提取业务全部复印件,取消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单位盖章规定,取消了二手房评估报告,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加强与区县政府、政务中心及有关部门的对接协调,推动了休宁县、黟县、祁门县3个区县管理部进驻当地政务中心,“一网、一门、一次”改革逐步向区县延伸。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利用“互联网+”,持续完善和优化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基础数据标准化、档案管理电子化、资金划拨实时化;组织开展接口需求开发,于2019年5月初接入了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实现了与国家税务部门的数据交换,传送黄山市住房公积金存量数据294.17万条,并实现了每日定时传送增量数据,保障了有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享受个税抵扣优惠政策;积极融杭接沪,学习复制先进经验做法,接入了长三角“一网通办”专窗系统,与长三角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建立了跨地区相关信息协查机制,实现了长三角城市间有关信息资源的互通共享,协查内容涵盖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等业务信息,及相关的不动产产权信息、房屋交易合同信息、名下有无房产信息等;积极开展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建设工作,全年为284位缴存职工办理了直转,节省了缴存职工往返两地的时间和费用;协调对接市市场监管局,将住房公积金开户嵌入了企业登记一网通办系统,推动了企业开办业务一日办结,优化了营商环境。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集体荣誉:全国巾帼文明岗、第四批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学雷锋活动示范点、2018年度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优秀单位、2018年度市直机关效能建设考评优秀单位、2018年度全市综治工作(平安建设)目标管理优秀单位、第十三届黄山市文明单位、2018年度全市拥军优属合格单位、2018年度财政局机关党委先进基层党组织、2019年黄山市政务服务中心第一季度最佳服务窗口。

个人荣誉:汪正如同志荣获2018年度市管领导干部综合考核“优秀”等次、毕越同志荣获2018年度市财政局机关党委优秀共产党员、罗杰同志荣获2018年度中共黄山区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吴慧敏同志荣获2019年市政务服务第一、二季度及年度“最美服务之星”、孙湘英同志荣获市政务服务第三季度“最美服务之星”、陈亮同志荣获市政务服务第四季度“最美服务之星”。

(六)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严厉打击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黄山市制定了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以非法中介协助缴存职工用虚假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收取高额手续费为打击重点,在全市住房公积金领域深入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通过切实加大前台的业务审核力度,特别是对异地购房提取材料真实性进行全方位核验,重点对近两年的异地购房提取开展“回头看”排查,共发现10笔疑似骗提住房公积金情形,未发现骗贷情形。经进一步核实,对其中1起已确认为利用假材料骗提住房公积金的情形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置,对其中3笔骗提未遂的申请人进行了警示约谈,并在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中作了不良信用记录,对今后的提取和贷款进行一定期限的限制。

(七)当年没有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

黄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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