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未成年人帮教救助效果推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用法治力量呵护“祖国的花朵”

安庆日报 2019-07-25 09:46 大字

□ 林美琳 周国庆

近年来,安庆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坚持深化“捕、诉、监、防、护”一体化工作模式,着力强化未成年人帮教救助效果,深入推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祖国花朵茁壮成长撑起一片爱的天空。

宽容不纵容 关爱又严管

高三学生小曹(化名),因一时贪图便宜,明知是他人盗窃得来的摩托车仍执意购买并改装车身漆色,后被抓获归案。检察官在对小曹开展社会调查时发现,其就读于安庆市某省示范高中重点班,在校期间表现良好。鉴于其犯罪主观恶性不深,且犯罪时未满18岁,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检察机关依法决定对其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

为了使小曹真正改过自新,重新回归校园,未成年人检察官随后开始对其进行跟踪帮教,要求他定期思想汇报。小曹对自己的行为深刻反省,同时发奋学习,最终顺利参加高考,并进入了理想的大学。

安庆市检察机关始终贯彻“少捕、慎诉、少监禁”原则,强调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正、挽救,将涉案未成年人的知罪、认罪、悔罪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贯穿于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教育预防等诉讼全过程。

在办理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时,安庆市检察机关还注重“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

在2017年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中,检察机关经审查,小姚(未成年,化名)与人口角,因朋友小何(化名)出面劝解致其产生不满,遂于凌晨1点放火烧毁小何家一楼服装店,造成店内大量衣物、电器等财物被焚毁,经评估,价值人民币44万余元。庭审阶段,检察官根据案件情节和未成年人自身情况,提出了具体的量刑建议。该案二审判决小姚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判决生效后,检察机关即对其犯罪记录进行封存,并同时通知侦查机关对其犯罪记录进行封存。

据悉,2018年,安庆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批捕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34件72人、批准逮捕26件36人,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81件152人、提起公诉66件129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17人。

司法救助有温情

“感谢检察官阿姨们这么远来看我,给我送来了这么多救助金。事情发生后,我以为我和弟弟会没人管了……”。2018年5月14日下午,在黄山市休宁县蓝田镇政府办公室里,一个留着齐肩短发的女生激动地说。

原来,这是迎江区检察院检察官给该院办理的一起刑事案件中未成年受害人送去司法救助金的场景。2017年10月9日,迎江区发生一起恶性刑事案件,小敏(化名,13岁)的母亲、外公、外婆因此去世,父亲被依法审判(在押),留下小敏和年幼的弟弟小彬(化名,4岁)无人抚养。

案发后,姐弟俩虽然回到户籍所在地黄山市休宁县,但他们的生活依靠、经济来源仍然牵动着检察官的心,迎江区检察院公诉与控告申诉跨部门联合,奔赴黄山,实地走访调查,帮助搜集姐弟俩的有效身份证明、实际损害结果、家庭困难状况证明等材料,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20天内将4万元的司法救助金送到了姐弟俩的手上。

近三年,安庆市检察机关加大对经济条件困难、文化水平较低的未成年被害人家庭的援助力度,先后多次到岳西县来榜镇、望江县高士镇等地为中小学生捐助30余万元。

更多力量保护未成年人

近年来,安庆市检察机关一直注重通过举行“法治进校园”的方式,将法治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相融合,法治宣讲和帮扶教育相结合,增强未成年人法治观念、提高未成年人自我防范意识,有效推进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的深入开展。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以来共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80余场,覆盖70所学校18000名在校学生。2018年,全市11名检察长走进中小学校园担任法治副校长,成为检察机关普法宣传工作的一大特色品牌机制。

保护未成年人,还需要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记者了解到,2019年,安庆市检察机关加强与共青团安庆市委的合作,依托12355青少年服务台和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机构成立“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专门机构,“一门受理”检察机关、共青团委派的工作及委托提供的相关社会服务,并接受同级综治委“预青”专项组指导,实现实体化、专业化运作。

除此之外,还与关工委、教体局、妇联、团委等部门联合打造具有综合效能的“未成年人关爱中心”,主要是对涉毒人员子女及涉毒未成年人、留守未成年人、单亲或失去双亲未成年人等重点人群进行关爱,有效引导未成年人通过学与用、思与行的社会实践,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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