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援助老人养有所依亲子养子尽义务家庭和谐
□ 汪建兴
晨刊讯 近日,休宁县万安司法所回访一起法律援助调解协议履行情况,看到当事人汪大爷和老伴生活在一起,一家人相处和和睦睦,老俩口脸上挂着笑容,司法所工作人员心中甚是欣慰。
今年8月21日,万安镇轮车村88岁老人汪大爷找到万安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反映其大儿子汪某不愿意承担赡养自己的责任义务。据汪大爷口述,他和老伴膝下有三个儿子。8年前约定,汪大爷由大儿子赡养,老伴由二儿子和三儿子赡养。一直以来,赡养老伴的两个儿子都能按照约定履行赡养义务,只有大儿子以分家不公等家庭琐事为由,拒绝赡养老人。
根据汪大爷的法律诉求,万安法律援助工作站立刻将案件报送县法律援助中心。县法律援助中心通过“绿色通道”将案件快速审批,当日受理并指派休宁海阳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程连树承办该案。接到指派的程连树第一时间深入当地展开案件调查、分析案情,并做好起诉前的各种准备。
经实地走访调查取证,程连树发现这起简单的赡养纠纷原来另有隐情——汪大爷的大儿子汪某不是两老的亲生子。1964年,汪大爷夫妇收养了汪某。1968年之后,汪大爷夫妇又生下了二儿子汪二(化名)和三儿子汪三(化名)。在共同生活中,养子与亲子之间不可避免地发生过摩擦。大儿子汪某觉得汪大爷夫妇偏心,且自己已在能力范围内进行了回报,现在汪二、汪三在家发展条件更好,应该照顾自己的父母。而汪二、汪三则认为,父母含辛茹苦地将大哥汪某抚养成人,现在汪某却以自己是养子为借口不履行赡养义务,既没良心也有违法律规定。
针对这起错综复杂的赡养纠纷,办案人员立即启动援调对接机制,决定尽量选择调解,以诉讼为最终维权手段,做到事要解决家庭要和谐。于是办案人员不辞辛苦,先后两次到屯溪建筑工地找汪某沟通,情理法交融,最终促成汪某接受调解。在调解员的努力真情调解下,汪大爷的大儿子承认了自己的错误,承诺今后一定积极履行赡养义务,好好孝敬老人,按时给父亲生活费。老人当场感动得热泪盈眶,连连道谢。
新闻推荐
在新安名医堂筹建阶段,黄山市出台《黄山市新安名医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其中明确:以市中医院为平台,以高层次人才为引领...
休宁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休宁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