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主体激发农业新活力 休宁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方兴未艾
本报讯日前,笔者走进位于休宁县溪口镇的齐云贡绿色粮油农民专业合作社,空气中弥漫着稻米的清香,社员们正忙着装载发往江西婺源的大米。“我们开发的高山冷水生态米、状元家米、徽州贡米都是热销皖浙赣三省的优质产品,均价为每斤5-10元,是普通大米的2到4倍。”合作社负责人陈凤来自豪地说。
近年来,该县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稳妥推进适度规模经营,积极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风生水起,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更是方兴未艾。目前,该县已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893家,其中,专业大户537户;家庭农场138家,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15家;农民合作社218家、部级示范社8家、省级示范社10家、入社社员2万余户,联系带动农户5.6万户。
该县积极引导“新主体”实施规模化种养,全县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计流转耕地、茶园8.79万亩,流转率达22.8%。鼓励“新主体”开展标准化生产,全县21家新型经营主体的50个产品获得“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达到98%。支持“新主体”进行品牌化销售,全县创建农产品中国驰名商标2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3个、安徽省名牌农产品6个、安徽省著名商标5个。
该县还积极优化农业经营主体结构,增强经营主体发展动力,改善经营主体发展环境。通过加强政策引导,落实规范管理,开展技能培训,提供技术服务,强化资金保障等措施,有效地壮大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了乡村经济蓬勃发展。
“我县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要求,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力争使其成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张亮丽名片。”休宁县农委负责人自信坚定地表示。
·陈佳济民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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