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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

黄山日报 2014-04-01 11:48 大字

本报讯 今年是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第一年,黄山市坚持突出重点领域,多管齐下,科学施策,用硬措施完成硬任务,确保防治行动开好局、起好步,让市民和游客感受到身边大气环境质量的日益改善。

据了解,长期以来,黄山市坚持生态立市战略,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加强污染防治,推进综合治理,强化源头控制,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十二五”以来,全市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连续3年达100%,大气主要污染物PM10的年均值保持在50-58微克/立方米范围内,达到国家二级标准;SO2年均值保持在13-15微克/立方米范围内,NO2年均值保持在14-17微克/立方米范围内,这两项污染物指标均达到国家一级标准。空气质量达优天数保持在188-206天范围,黄山风景区空气质量全年达优。但是,黄山市大气环境也面临越来越严峻的形势,局部时段大气污染呈加重趋势。

为保护好黄山的蓝天碧水,今年黄山市在重点领域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主要是:实施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整治。市住建委制定并出台了《黄山市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细则》,召开了相关法律法规现场宣讲会;成立了6个巡查组,对全市251个在建工地进行检查,下发了365份整改通知单,对不达标工地实施黄牌警告和挂牌督办,对整治不到位的责令停工。同时,积极推进标准化建筑工地评优评先工作。

实施工业燃煤锅炉专项整治。全市9个经济开发区严控新建燃煤小锅炉,近年来未新批一个10蒸吨以下的燃煤工业锅炉;对现有重点的28家10蒸吨以下工业燃煤小锅炉结合企业搬迁入园实施治理,年底前将全面落实燃煤锅炉关停措施。结合环保专项行动,组织明察暗访,对违法企业严厉查处,坚决取缔;加快黄山市循环经济园区集中供热锅炉脱硫设施的建设和改造,进一步减少工业燃煤造成的污染排放。

全力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机动车污染排放及保有量的快速增长已成为影响黄山市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因素,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势在必行。实施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制度,建成了5个机动车排气检测站点并投入使用,休宁县在5月底前也将完成环检线建设,并通过委托投入使用;制定颁发了《黄山市在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分类管理通告》,2014年全市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累计发放率将达到80%以上。开展“黄标车”摸排和区域限行,市环保局、市公安局联合建立全市“黄标车”统计台账,为落实淘汰“黄标车”做好前期准备。目前,市公安交警支队在中心城区老街附近部分区域开始实施“黄标车”限行。严控新车及外地转入车辆。 (下转第二版)(上接第一版)市公安局正在制定全市机动车保有量控制计划,对不符合标准的车辆坚决不予办理新车注册、转入登记手续。

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治理。市商务局、市环保局正在研究制定餐饮服务布局规划,修改《黄山市餐饮油烟环境管理暂行办法》,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对餐饮油烟实施成片集中治理,推进餐饮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工作。中心城区重点宾馆、饭店和主要餐饮服务区油烟净化年内要达50%以上。

抓好重点时段秸秆禁烧工作。市农委、市环保局制定并下发了秸秆禁烧相关规定,要求各区县、重点乡镇加强秸秆焚烧监管,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及其他产生烟尘的物质。将秸秆禁烧落实情况与农业相关奖补政策、环保工作考核和农村生态创建等挂钩,组织力量加强巡查,严肃查处违规焚烧秸秆的行为,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全面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和饲料化、能源化利用等综合利用措施。

启动加油站油气治理工作。对全市100多家加油站进行全面排查,计划今年6月底前启动重点油库和35家加油站的油气治理工作并于年内完成。

·胡利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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