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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领先百姓受益社会好评——黄山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综述

黄山日报 2012-07-23 15:04 大字

按照在全省“走在前面、试出经验”的工作要求,去年8月开始,黄山市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成为省内5个制度全覆盖的市之一。至今年6月底,全市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数达到81万人,参保率达94.3%。实现制度全覆盖后,全市受益人群达86万人,尤其是18万60周岁以上的老年居民领取了养老金,每人每年增加收入660元。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呈现出“省内领先、百姓受益、社会好评”的精彩开局。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黄山市高度重视,主动抢抓机遇,积极为民谋利,争取政策试点。2010年10月,休宁县被列为全国第二批新农保试点县,该县农村居民优先受益,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率先享受到由政府提供的每月55元养老金。2011年6月,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出台,市委、市政府再次抓住机遇,多次向部、省相关部门汇报黄山市新农保试点经验,争取支持,努力扩大试点覆盖面。8月,屯溪区、黄山区、徽州区、歙县、黟县、祁门县被列入全国第三批新农保试点县。与此同时,全市三区四县同步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标志着覆盖全市范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形成,成为全省率先实现制度全覆盖的市之一。截至今年6月,全市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数达到81万人,参保率94.3%;累计征收个人保费13346万元,发放养老金13841万元,符合领取条件人员发放率100%;各级财政补助资金2019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15487万元,省级财政2269万元,县级财政2442万元。

在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过程中,黄山市突出重点、统一部署,抓住节点、迅速落实,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督查考核、确保完成。在启动阶段,市人社部门超前谋划,入户调查百万人口信息,出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制定工作方案、经办规程、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为工作开展建章立制,提供政策支持。在推进阶段,他们攻坚克难,30日内完成了参保登记,60日内实现了养老金百分之百发放,90日内参保率达到90%。在实施阶段,赴乡镇、访村居,送政策、发资料,让老百姓明白政策、放心参保;推行三级定期公示,将其纳入村务公开,阳光操作,实地督查,维护老百姓切身利益。

黄山市结合实际,抓政策制定,确保参保居民真正得到实惠。全市通过抓规范运作,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确保政策执行达到预期效果。在调查摸底环节,全面摸排,准确掌握城乡居民的基础信息,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在资格审查环节,对参保群众的户籍、年龄等信息逐一核对,做到底数清、数据准,让群众放心满意;在参保登记环节,以60周岁以上人口的居民家庭和45周岁以上人口为突破口,充分发挥村(社区)干部、党员的作用,带动其他人员积极参保,确保参保登记工作户清、人清、账清;在待遇发放环节,各级财政及时将60周岁以上居民享有的基础养老金和参保居民的财政补贴拨付到位,金融机构及时把存折发放到参保人员手中,真正将这一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让百姓享受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

·李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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