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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市政府领导防汛抗旱工作分工的通知黄政秘〔2012〕45号

黄山日报 2012-04-28 15:18 大字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有关规定,为严格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市政府决定,在防汛抗旱期间实行市政府领导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成员分工负责制。现将2012年度具体分工通知如下:

宋国权同志负总责。

舒志民同志负责全市防汛抗旱具体指挥工作,王建军、谢志平、汪欣、汪义生、胡黎明同志协助指挥工作。舒志民同志同时负责屯溪区防汛抗旱工作,汪欣、汪义生、程世威、管国双、张泽宇、夏守先同志参加。

万以学、李忠同志负责歙县防汛抗旱工作,胡永琦、汪德宝、吴行彪同志参加。

张文明同志负责祁门县防汛抗旱工作,程亚东、徐玉宝、纪达昌、毕灶明同志参加。

徐健敏同志负责黄山区、黄山风景区防汛抗旱工作,耿新潮、刘英旺、余志准、洪建华同志参加。

黄林沐同志负责休宁县防汛抗旱工作,刘邦铸、汪裕镇、周寿华同志参加。

路海燕同志负责徽州区防汛抗旱工作,余非、孔繁良、余振海同志参加。

叶长荫、袁维海同志负责黟县防汛抗旱工作,刘陆寿、毕普民、杨扬同志参加。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报告所联系区县的防汛抗旱工作情况。各区县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规定和防汛抗旱责任制及行政责任追究制的要求,切实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并主动向所联系的市领导及部门汇报情况,保证上下联系畅通。

201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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