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衣私自上色受损工商维权挽回损失
近日,休宁县工商局受理了一起因清洗皮衣被干洗店私自上色引发的消费纠纷。王女士于2011年5月初将一件雪歌牌皮衣送到休宁某干洗店清洗,9月底前往店里提取皮衣时发现皮衣被私自上色,遂要求干洗店恢复原状,双方协商不成,王女士投诉至休宁县工商局,要求恢复皮衣原状。
休宁县工商局经过调查了解,该干洗店未经王女士许可,私自将皮衣上色,未尽到告知义务,损害了王女士的自主选择权。依据《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从事洗染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与消费者共同确认洗染前衣物状况,向消费者介绍衣物洗染效果,并在服务单据中注明。经营者未按照约定提供服务,造成衣物损坏、串色、染色、遗失等后果的,应当退还收取的费用,并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该干洗店应承担损害责任,恢复或赔偿损失。由于该干洗店将皮衣送至上海总部进行处理后,内衬沾有上色的材料,跟衣服原样走动比较大,因此王女士要求恢复原状的诉求不可能得以实现,该案只能采取赔偿损失的方式予以解决。但是,由于王女士提供不了原始发票,衣服吊牌也已拆除,后根据雪歌牌专营店提供的销货单据,经休宁县工商局工作人员调解,双方协商达成协议,由干洗店一次性赔偿王女士人民币1200元。双方对此结果均感满意。
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送洗衣物应注意6个方面的事项:一是在送洗衣物时,务必将衣服的品牌、颜色、款式以及是否有破损、色差和可能造成洗后褪色的部分等填写清楚,双方认可后在收据中注明清楚,以免日后发生纠纷;二是取件时仔细检查所洗衣物,看是否洗净,有无破损、变形、褪色和染色,如有异议当面提出,并保存好相关证据,作为索赔依据;三是提倡保值洗涤。对于价格昂贵的高档衣物,由双方认定衣物价值并约定保值洗涤的具体条款,以减少相关纠纷;四是选择诚信度更高、更专业的干洗店;五是保存好消费凭证;六是选择办卡洗衣消费的,要做到卡内每一笔消费都明明白白。
当您的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请拨打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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