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擦亮农村和谐的“窗口”

黄山日报 2012-01-31 15:35 大字

“农村的改革发展需要公证,农村也为公证事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公证作为一种非诉法律手段在预防纠纷、化解矛盾、促进农村和谐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休宁县公证处主任余平安说。

在一次农村房屋拆迁安置的抽签活动中,由于群众担心分配不合理,情绪比较激动。就在此时,现场有群众提出只要公证处的人在场他们就抽签。公证处工作人员快速赶到了现场,安抚群众,对抽签进行了全程现场监督公证,保证了抽签活动的顺利进行。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拆迁的农户需要重新分配安置房和宅基地,每当公证人员出现在分配现场,村民们都拍手称好。

公证处得到当地群众如此的信任和厚爱,与日常办证过程中热情周到的服务、扎实的工作作风是分不开的。明确梳理法律关系、有效评估风险,为群众办实事、办铁证,才能避免后顾之忧。在余平安的努力下,公证处办理的公证至今没有一起群众信访投诉及到法院打官司的案件。由于百姓的支持,公证处业务量也由年数百件上升到现在的4000多件,公证收入超过160万元。

农民的法律意识不强、活动范围有限,为了让公证真正走进农村、贴近农民、支持农业,在余平安的带领下,县公证处加大宣传力度,常年与县电影农村放映队签订放映合同,播放各种内容的公证实例纪录片,把公证知识转化为具体实例,以通俗易懂的方式送到全县每个乡村。近年来,共播放2000余场次,观看人次达30多万。

余平安还积极适应农村新的形势需要,顺应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将公证业务逐渐向林权流转、农村金融等涉农领域延伸,积极满足农业、农村、农民多层次、多方面的法律需求,为农村经济增长与社会秩序稳定提供保障。林权经营管理权的转让,是林权改革的一项主要内容,对于活跃山区农村经济具有重要的意义。在转让过程中,从发布公告到竞卖(拍卖)至签订合同,村民一致要求公证处人员参加监督和办理合同公证。用村民的话说,集体林权转让,有公证处的人参加,我们放心。

山区农村交通不便,加之地势地貌等因素,给群众办事带来很多困难。余平安就带领着公证人员深入到边远山区,实地了解帮助群众办理公证,并根据情况减免一些困难家庭的办证费用。涉及“三农”的办证事项,他爬过山头、走过地头、住进农家,把好事办得更好、实事办得更实,深得群众的好评。  

·陈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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