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任黄山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公示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和《安徽省检察机关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经自荐报名、单位推荐、资格审查和组织考察,现对丁学军等20名拟任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1年11月30日—12月6日。
丁学军 男 屯溪六中
于日锦 男 安徽省行知中学
马玉辉 男 徽州区审计局
马学华 男 休宁县林业局
丰玉英 女 祁门县审计局
宁志跃 男 休宁县教育局
卢国梁 男 黟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江 滨 男 黄山市建设银行
余 阳 男 银联商务有限公司黄山分公司
吴林彬 男 黄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陈光明 男 黄山市神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汪光宇 男 歙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汪国周 男 徽州区自来水公司
庞丽君 女 黄山市金太阳置业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
周振志 男 黄山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郑 霞 女 祁门县财政局
胡跃华 男 黟县政协
胡锦来 男 歙县中医院
赵谊翔 女 屯溪区政协
梅卫东 男 黄山区财政局
对以上人员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黄山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反映。对前期积极报名参与此次活动而未入选的人员,在此表示诚挚谢意!
电话:0559-2354408
传真:0559-2354410
邮箱:532014222@qq.com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黄山东路248号
黄山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办公室
201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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