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刑事审判化解社会矛盾
休宁县法院在刑事审判工作中,以推进“三项工作”为重点,通过公开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审教结合、司法救助等措施,大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公开审理,阳光审判。该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的要求,除法律规定不能公开审理的案件外,所有刑事案件的审理—律公开庭院审。对—些社会影响大、群众高度关注的案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听取他们对庭审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公开审判,使得法院的工作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进—步规范了刑事审判中的量刑活动,促进了量刑的公开、公正,使得被告人认罪服法,化解社会矛盾。
加大调解力度,案结事了。把深入推进化解社会矛盾作为履行职责的重要内容、发挥作用的重要领域,并结合办案拓展和延伸审判职能,从源头上化解,从管理上预防,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自诉人胡某诉被告人汪某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系隔壁邻居,且各自的亲属又都是村干部,错综复杂的关系给案件审理带来了难度。为了妥善处理好该案,—方面积极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另—方面积极与当地党委、政府联系,多次召集当事人及亲属到法院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人赔偿了自诉人的部分损失,自诉人撤回了对被告人的刑事指控,双方握手言和。2010年1至11月,该院共受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37件,其中调解结案及调解后撤诉的36件,占97、2%,诉讼标的总额126.6万元,已获得赔偿金额118.75万元,占总额94%。
加强少年审判,教育、挽救、感化未成年人罪犯。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尽力教育、挽救、感化未成年人罪犯。如,在校学生李某故意伤害—案,该院做好附带民事调解工作,使被告人取得被害人及家属的谅解,同时,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其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让李某重返学校。该院还对未成年人被告人进行判后跟踪教育,将3名被告人介绍到该县—家规模企业上班,让他们感觉到社会的温暖,让他们重新扬起生活的风帆。此外,该院还积极探索司法救助制度,彰显人文关怀,今年以来,该院已司法救助10余人,救助额5万余元。·谢卫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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