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阊宏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黄山日报 2020-11-20 10:17 大字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现将项目情况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项目

建设单位:祁门县阊宏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安徽祁门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主要建设内容为:日处理规模由150m3/d扩大到2000m3/d,主体工艺采用SBR+MBR处理工艺,土建部分主要增加SBR、MBR建设内容,设备增加SBR和MBR的配套设备。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污水处理系统运行时产生恶臭气体;废水主要来自厂区自身废水及园区企业废水;固废主要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污泥等)以及生活垃圾;噪声主要来源于风机、泵等设备噪声。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产生的恶臭收集后经“碱液吸收+水雾分离+低温等离子”处理后通过15高排气筒排放,恶臭排放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厂内废水与园区污水经本厂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入金东河。危险废物经厂内危废临时贮存设施暂存后统一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和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经过采取相应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的要求。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因此,本次评价认为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项目建设可行。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祁门县阊宏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联系方式:0559-4850399;

环评单位:合肥维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系方式:19142645911;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稿见http://www.ahqimen.gov.cn/zwgk/public/6616643/9981950.html。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若您有任何意见需要反馈,请在公示有效期内通过以上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进行反馈。

祁门县阊宏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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