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近年来,祁门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对涉罪未成年人区别保护的新理念,多措并举助推“一号检察建议”落地见效,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取得了积极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确保每位当事人均有辩护人。在审查逮捕、起诉时,对于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承办检察官都会及时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讯问时均有合适成年人在场。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祁门县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选任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的规定》。如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在其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的情况下,通知妇联组织代表到场,消除当事人的思想疑虑。
认真落实有讯问必教育制度。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始终坚持“有讯问必进行说理教育”的制度,在办案中适时进行说理教育,促使其真诚悔罪,改过自新,早日回归社会。
贯彻执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涉嫌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法定罪行,依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程序,使其学习和生活不受到明显影响。
多举措助推落实一号检察建议。通过选派7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联合下发保护未成人合法权益工作机制、召开座谈会通报重点案件等形式,切实加强对未成人的全面司法保护。
·汪颐康汪海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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